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造成的后果自负。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11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管理项目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密信息系统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密信息系统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5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造成的后果自负。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7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利兰联系方式:189*****299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8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擂鼓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