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2期)邀请招标公告

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2期)邀请招标公告

  致:福建东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德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蓝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2期)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7元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2期)的设计图纸和审核预算标准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2期)工程预算审核价******.97具体详见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等相关材料)

2.4发包价为:******.1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

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6

28日至202270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13栋4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711下午15: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7

11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上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156*****208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13栋4号

电话:135*****55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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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灯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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