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厂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724厂区及周边地区控规修编(文官控规单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724厂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724厂区及周边地区控规修编(文官控规单元)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724厂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724厂区及周边地区控规修编(文官控规单元)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
采购需求:
“十四五”是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大东区牢固发展成就,迈向结构升级、动能转换、空间拓展的关键阶段。大东区724地区,以1936年始建日伪陆军造兵厂南满工厂(724厂区)位缘起,是见证沈阳工业文明与近代历史的重要版图;位居城市结构性绿地“东北楔”以内,是落实沈阳由工业文明时代装备制造的“优秀生”向生态文明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模范生”转变的重要抓手;紧邻沈阳市东部汽车产业核心片区,是缝合大东区“南城北产”的关键节点。
基于沈阳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战略部署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展要求,为充分发挥724地区在文化、生态、经济等方面的战略价值,有效统筹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战略布局,高效利用城市主城区范围内难能可贵的建设拓展空间。
一、商务需求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2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成果专家评审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最终成果提交,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1年
二、服务需求
规划范围东至东望街,南至劳动路,西至望花街,北至三环高速,总面积约16.6平方公里。724厂区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中火工厂区居于北侧,占地2.7平方公里,多为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地上大部分用地为绿化,本次规划按照火工厂区搬迁考虑。
三、工作内容
1、上位规划要求:设计应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衔接市区两级“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符合城市总体设计等相关专项规划、上位规划相应要求。
2、现状摸底与问题分析:充分摸清现状土地性质、现状土地建设情况,分析现状功能、空间、设施、交通等方面问题,
3、设计理念:应明确城市设计目标与愿景,坚持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一体化设计,围绕“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园美城、以业兴城”核心理念,充分展现空间形态、经济业态、环境生态、文化活态的“四态合一”。
4、绿色空间:凸显大型滨水空间与大面积林地的生态特色,处理好水绿空间与开发用地的关系,丰富空间体验,对生态绿楔、滨水堤岸、海绵城市建设等内容进行系统性安排。
5、功能导入与文化传承:完善规划用地布局,明确产业发展思路,研究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提出项目导入思路,完善功能结构。
6、空间形态与风貌控制:明确整体风貌定位,注重空间形态、天际线、生态空间、景观界面、环境秩序、视觉通廊、标志性节点等方面的特色营造。
7、道路交通: 强化区域门户空间对外交通联通优势,优化区域内部交通网络体系,美化内部水岸绿道慢行空间,合理设计道路断面、配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便捷高效的品质空间。
8、配套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体系,提出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方案,按照人口规模,明确配套功能比例,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9、重要空间节点:根据城市设计方案确定至少两处重要空间节点,形成包括空间形态、公共空间、街道空间、环境景观、建筑形态、项目策划等内容在内的城市设计方案。
四、项目成果
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设计任务的有关规定,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成果文件内容应包括演示文件、文字说明、图纸及模型。其中文字说明、图纸及模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文字说明部分包括但不限定于:阐述城市意象、设计理念、方案构思和城市设计管控要素,规划实施建议及分期开发与成本估算等内容,提出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图集包括但不限定于:区位条件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空间构思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图、生态系统规划图、重点地区及标志性节点设计示意图、建筑风貌引导图、开发强度引导图、开发时序引导图、整体意向鸟瞰图及效果图和局部透视图若干。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
立足沈阳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振兴的战略机遇,整体谋划大东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商务需求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2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项目成果专家评审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最终成果提交,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1年
二、服务要求
(一)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东望街,南至观泉路,西至榆林大街,北至劳动路,总面积约12.45平方公里。
(二)工作内容
控规修编(文官控规单元)
包括现状基础分析、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规划定位、用地布局、“五线”控制、公共设施控制、地块划分与开发控制等多项内容。
(1)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2)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3)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4)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五线”及控制要求。
(三)项目成果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但不限定于:文本、图则;
文本包括但不限定于: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建设容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开发容量控制、五线控制。
图则包括但不限定于:地块图则。
2、成果数量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以标准A4文本形式提供,图则以标准A3文本形式提供,数量各5套。
(2)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含文本、图则、说明书、图集(doc文件或可编辑PDF文件)、演示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002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002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增良、刘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