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实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2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实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关于2022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实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FJ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6-28 17:39:31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6-30 17:39:34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周长青案一审程序)】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周长青诉我司、张金涛、厦门市恰垚五金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进入一审程序。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闽〔2019〕280号)第十九条规定,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可根据与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对预估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作为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我司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签订有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次案件一审程序服务费为*****元,符合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定向采购)方式,因此拟邀请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电话:0592-******* 邮箱:xmgongqi@chinatelecom.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鹤路25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日期:202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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