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的招商及处置公告
关于杭州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的招商及处置公告
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了解债权详情及债权存在的瑕疵。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联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21-********
通讯地址: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7楼
邮 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2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电话:02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邀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做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拟处置债权清单(截至交易基准日2022年6月20日)
序号 | 债务人 | 保证、抵押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抵押物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及罚息余额(元) | 合计(元) |
1 | 杭州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152套办公用房(29,109.25平米) | 86,350,000.00 | 3,382,041.67 | 89,732,041.67 |
2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顺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1)杭州顺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22套办公用房(3,863.51平米)及2套商铺(542.77平米);(2)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8套办公用房(1,484.06平米) | 36,000,000.00 | 1,410,000.00 | 37,410,000.00 | |
3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1)杭州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35套商铺(4,255.19平米);(2)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11套办公用房(2,159.53平米) | 48,090,000.00 | 1,883,525.00 | 49,973,525.00 | |
4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1)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19套商铺(2,453.02平米);(2)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新天地6套办公用房(1132.09平米) | 28,520,000.00 | 1,117,033.33 | 29,637,033.33 | |
合计 | 198,960,000.00 | 7,792,600.00 | 206,752,600.00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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