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77
沈阳局集团公司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77
沈阳局集团公司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277)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三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装卸标准须符合《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和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铁路《安规》、《行规》和铁路货场管理规定。投标人应组织其作业人员参加由采购方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为其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2)投标人提供装卸设备,委派足够的装卸作业人员及设备作业人员。提供装卸设备:汽车吊1台,需提供吊车最低起重能力指标。派驻的作业人员最低数量:吊车司机1人、装卸工不少于10人,防护员1名。所有派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满足能够适应在铁路货场内从事作业的条件。同时,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沟通,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3)投标人按照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货场指定区域,服从货场管理人员指挥,依规按时完成装卸作业,自备附属作业所需设备工具及材料。
(4)投标人提供的装卸机械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装卸机械的日常保养、大中修及招标人的生产用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委派的作业人员如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装卸任务的完成。在履约期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影响接取送达装卸任务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赔偿责任。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及人工附属作业技术要求
1.执行的技术标准:装卸标准须符合《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和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补充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必须遵守铁路《安规》、《行规》和铁路货场管理规定。投标人应组织其作业人员参加由采购方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为其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3. 投标人提供装卸设备,委派足够的装卸作业人员及设备作业人员。提供装卸设备:汽车吊1台,需提供吊车最低起重能力指标。派驻的作业人员最低数量:吊车司机1人、装卸工不少于10人,防护员1名。所有派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满足能够适应在铁路货场内从事作业的条件。同时,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沟通,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4. 投标人按照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货场指定区域,服从货场管理人员指挥,依规按时完成装卸作业,自备附属作业所需设备工具及材料。
5. 投标人提供的装卸机械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装卸机械的日常保养、大中修及招标人的生产用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人委派的作业人员如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装卸任务的完成。在履约期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影响接取送达装卸任务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赔偿责任。自行承担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供货业绩要求: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8:00时起至2022年7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7月21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1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2年07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港铁物流
技术咨询人:刘国勋
联系电话:138*****995
7.4项目经理:马经理
电 话:024-********
邮 箱:*********@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024-********、024-********、024-********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6月29日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煤、砂等(单边) | 吨 | 4.9660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粮食、化肥、日用品、塑料制品等 | 吨 | 14.8980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电力设备、机械设备等 | 吨 | 1000 | 27.6679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4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板材、方材、木片等 | 吨 | 9000 | 22.8792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5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纯碱、水泥、成品油等 | 吨 | 5000 | 20.0858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6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钢坯、玻璃、电缆等 | 吨 | 5000 | 20.0415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7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调味品及粮食复制品等 | 吨 | 1000 | 19.3675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8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玻璃器皿、陶瓷、灯管等 | 吨 | 3160 | 17.8777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9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原木、水泥轨枕等 | 吨 | 5000 | 15.2528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0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石料、焦炭等 | 吨 | 3000 | 11.9185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1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水泥熟料、石膏等 | 吨 | 5000 | 11.3864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2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矿渣、水渣等 | 吨 | 3100 | 10.0474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3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煤炭等卸火车、装汽车作业清底 | 车 | 100 | 19.8113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4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煤炭装火车作业清底平顶 | 车 | 100 | 38.6792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5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敞顶箱清理加固(车辆残留物清理、箱门关闭等) | 箱 | 100 | 14.1509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16 | A01 |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作业网点人力装卸作业及附属作业 | 废钢铁、铁矿石、石墨等 | 吨 | 2000 | 13.3906 | 3 |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南丹东货场、前阳及军专线、东沟货场
交货条件及状态:根据《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和《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及《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等规章和标准,对供应商装卸业务工作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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