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盛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器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按照标段顺序排列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批准或审计、评定后的最终版为准)
2.4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场区总建筑面积*****.00㎡,厂房10栋建筑面积*****.00㎡,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00㎡,燃气锅炉房1栋,建筑面积720㎡;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75.00㎡,门卫2栋,建筑面积分别为36.00㎡、27.00㎡;场区绿化面积*****.00㎡,道路及场地用地*****.00㎡。配套建设给水管道850m;供热管线1600m;污水管道1300m;雨水管道1500m;室内消火栓管道1200m;喷淋管道1000m等;其中涉及新建单层厂房跨度30.4m。(以上建设内容以批准或审计、评定后的最终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西孟村。
2.6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施工工期: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4月1日,共计9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9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5投标人在资格要求范围内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由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依次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06月29日到2022年07月05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4.3 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且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资格确认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 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投标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7.1 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按照辽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进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返(来)辽人员,需提供辽源市核酸检测点出具的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二、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三、进入交易中心的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吉祥码”、查验“行程码”、测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者将禁止入场。四、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域外投标人尽量提前一天来辽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开标当天到场因核酸检测错过开标时间),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详见《关于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通知》。
7.2 根据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吉林省外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946e161f-5ce6-424b-9b24-*****f6a72f9.html)。
7.3 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发热和疫区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c0e813d1-120a-41ba-946d-e687c00d7859.html)
7.4 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盛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7658号
联系人:田恩佳
电话:0437-*******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22楼2206室
联系人:张雷、曹舒萍
电话:132*****308
邮政编码:******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箱:jstzbc123.@126.com
电话:0431-********
邮编:******
辽源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6361号)
邮箱:zbb*******@163.com
电话:0437-*******
邮编:******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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