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重)邀请公告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重)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重)

项目编号:620*****95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裴星星158*****398

报价起止时间:2022-07-05 09:00-2022-07-05 09:46

采购单位: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功能性灯具,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功能性灯具; 凯耀:详见工程量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批******.53-

买家留言:-

附件: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需求.docx
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清单6.13.XLS.xls
招标控制价.jpg
三校区教室灯具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XLS.xls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原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建政街道 东葛路109号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一)报价原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工作方案、服务承诺书、建设效果图等相关材料; (三)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 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50%款项作为预付款。 (二)其余款项按进度付款:当工程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付清尾款。
工程结算(一)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以及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审计部门审定。(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施工工期及地点:(一)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二)施工地点: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东葛校区、建政校区、友爱校区。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1.不能如期腾出施工场地。 2.施工中因停电、停水或连续间歇停电、停水的。 3.因场所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进入封闭管理区施工(以广西机电工业学校书面通知为准)。
报价及施工设计方案要求 (一)根据项目工程量清单报出各项综合单价、总价。 (二)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及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自行决定报价。 (三)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作调整(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除外),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教室灯具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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