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新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440*****22006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220******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6-28 09:00 至 2022-07-1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7-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7-1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何工
办公电话:150*****724
传真:
手机号码:150*****72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4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丁工
办公电话:173*****31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220******001
标段名称: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龙华交警大队观澜中队(含龙华车管分所)营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7-1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6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含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项目管理: 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策划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报批报建管理、信息管理(含BIM咨询及信息化应用管理)、竣工验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结(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工作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2)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不含电力管线迁改工程)。(3)专项工程技术咨询: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4)提出创新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等策划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注: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勘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注: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勘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委派):需拟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职位完成的建筑面积≥本招标项目(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二分之一(6014.5平方米)房建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代建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建筑面积、合同价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项目总负责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分解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与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体统筹、策划、协调及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需拟派2名总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组建项目工程监理团队,对项目各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保修及后续服务阶段监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一、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核查后,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或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联动的通知(深建市场[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四、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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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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