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民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和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投向安排公告
赛罕区民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和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投向安排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2]14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2]11号)精神,我委收到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标(呼财农指[2022]14号)和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标(呼财农指[2022]7号),共计50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6月2日,经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将上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0万元,用于榆林镇陶卜齐村全落地式钢结构大棚项目。
榆林镇陶卜齐村全落地式钢结构大棚项目,项目单位为榆林镇陶卜齐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负责人郭长俊,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陶卜齐村,项目类别为产业发展。项目预计投资50万元,建设1座占地面积约800㎡的全落地式钢结构大棚,并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等。
公告期(10天):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9日
通讯地址: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105办公室
电子邮箱:shqmzswwyh@163.com
赛罕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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