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生物安全柜项目)
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生物安全柜项目)
生物安全柜 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
(院内招标项目)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单位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生物安全柜 | 47.9 | 17 | 1 | 工业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9日10时至2022年7月1日16时(逾期失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2年7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人民医院
联系人:瞿老师
电 话:********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生物安全柜 | 台/套 | 使用科室:中心实验室;投标产品必须(可以)为(非)中国关境内生产。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1、Ⅱ级A2型生物安全柜,30%气体外排,70%气体循环;
2、工作区尺寸≦1167*610*680mm;
3、玻璃门上沿有气幕保护,防止工作区内外气体交互;所有污染部位均应处于负压状态或被负压通道和负压通风系统包围;
4、凹盘式工作台,防止液体倾洒后外溢;
5、主过滤器:采用超高效过滤器ULPA,工作区洁净度等级10级,对0.12μm-0.3μm)颗粒过滤效率≥99.995%;
6、前窗玻璃结构设计为顺滑结构,避免清洁死角。配备两个品牌气压传感器;
7、同时配备角轮和不锈钢材质底脚支撑,高度可调,调节螺栓内置,无裸露螺纹,清洁方便,防止微生物滋生;
8、安全柜即可通过脚轮安全移动,也可以通过调节脚轮支脚进行固定和调平;
9、前窗玻璃采用双层夹胶防爆安全玻璃,更好的保护了人员及实验的安全;
10、负压通道专门设计异物过滤装置,防止纸屑等异物通过负压通道进入风机/过滤器影响产品正常运行;
11、风速:下降风速为0.28m/s;流入风速为0.55m/s;
10、整机功率为1300W,噪声:≤65dB(A);
12、人员保护:碘化钾法测试,前窗操作口的保护因子≥1×105;
13、产品保护:用YY0569标准规定方法测试,在琼脂培养皿上的枯草芽孢杆菌芽孢不超过5CFU;
14、交叉污染保护:用YY0569标准规定方法测试,在琼脂培养皿上的枯草芽孢杆菌芽孢不超过2CFU;
15、打开前窗后,紫外灯应自动关闭,风机、荧光灯自动开始运行;关闭前窗后,风机和荧光灯自动关闭;
16、脚踏电动、手动按键、遥控电动三种方式灵活控制玻璃门升降,使实验人员更安全;
17、一键式预约紫外灯消毒时间,在班前班后两个时段自动运行;
18、LCD液晶显示屏,全参数显示,实时动态显示操作区的下降气流流速和流入气流流速,显示安全柜的整体运行时间,UV灯的运行时间,操作区的温度和湿度,送风和排风过滤器的阻力,用数字显示过滤器剩余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剩余10%时自动提示;可查询紫外灯累计工作时间,以便确定更换时间。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伴随服务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质量检测以及保证设备质保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若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海关认可该产品可以免除进口税款的,免除的税款(中国海关关税和中国海关增值税)由采购人享有,将不再支付给中标人,在最后一笔合同款支付时将该部分金额扣除。
4.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产品受加征关税等其他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原因影响,导致税款增加的,增加部分税款由采购人承担;如国家或外商给予政策优惠补贴或减免税款的,该部分税款由采购人享有。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新院两江新区照母山片区星光大道118号(或重庆市人民医院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科研设备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科教处组织使用部门和供应商共同完成。科研设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两部分。
1.1 到货验收
1.1.1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到货验收,应由采购人科教处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作出到货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1.2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开箱查验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附件等。
1.1.3到货验收合格条件: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配置要求;系统开机试运行正常。
1.1.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性能验收
2.1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验证科研设备功能;验证科研设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2.2性能验收合格的条件
科研设备技术参数、科研设备性能指标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当双方对验收意见产生分歧时,采购人有权单方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验收,并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验收结论”作为合同性能验收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该类型科研设备有基本性能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
2.3性能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资料。
2.4对性能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赔偿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
3.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科研设备,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
设备运抵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在3天内派工程师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在采购人科研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会同中国商检部门完成开箱检查,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科研设备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技术参数、产品配置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有义务通过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确认。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6.成交产品如有场地装修(屏蔽装修)需要的,成交供应商需要合同生效后7天内,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勘查场地条件,负责机房免费设计、线路布置,并提供图纸。采购人将根据要求负责场地装修(屏蔽装修)施工。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除配件和耗材外,厂家整机五年质保。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立即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质保期内每年提供1次预防性维护。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方式);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且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提交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领物单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6个月后,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
(四)待质保期满后,根据履约具体情形,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培训方式包括,设备及耗材的“临床应用、科研教学、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学术交流形式。
七、其他商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应对和负责。
2.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新机承诺:成交供应商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壹年(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4.灭失风险: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在采购人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四篇评标办法
定标办法:竞争性谈判比选。
1、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
2、经评审后,
A竞标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所有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B竞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C竞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同样价格时,优化差异性表述“最优”者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并就评标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D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中标人。
标签: 生物安全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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