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非政府招标公告
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非政府招标公告
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22]103号文件批准,受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中允采【2022】023号
项目名称: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总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于城镇河道沉船打捞粉碎清运工程 | 1 | 项 | 项目主要内容有:全镇水泥船只105条,要求采用合理的办法全部打捞上岸,粉碎,装运或深埋,实施过程包含政策处理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招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资质两者有其一即可)
三、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系人:徐敏慧
联系电话:0573-********
5.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四、投标保证金:无
五、其他说明: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法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雪建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系人:徐敏慧 联系电话:0573-********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于城镇人大纪委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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