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设备场地、库房及生产支持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设备场地、库房及生产支持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油生增产中心设备场地、库房及生产支持区租赁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油生增产中心设备场地、库房及生产支持区租赁服务 | 一、租赁场地位置要求:天津临港区域,要求距渤海石油码头12公里以内,所处地理位置便捷,出行便利,满足大型车辆运输。 二、服务范围:租赁堆场面积*****平方米;库房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为最少需求数量,租赁面积依据实际承租区域的有效规划图等资料为准;提供堆场及附属生产支持区域配套服务,包括物业、安保及满足其他政府相关管理要求(含环评、安评等)。 三、租赁堆场标准及要求:堆场地面硬化,承重不少于5吨每平方米,四周要求有围墙(围墙或防盗栅栏,高度不低于1.8米)及大门(宽度不少于8米),配备监控及安保系统,其中监控摄像头为高清,沿围墙排布,包括库房及办公楼出入口,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提供设备调试所需的电源(220V/380V),电制三相380V和两相220V,电路布线要求和配电箱满足国家最新的安全用电规范;电路总容量不小于800KW;每间隔20米至少有2个照明灯(需保证夜间作业照明情况不低于白天作业目视水平);水压不低于市政供水压力要求;按照设备定置管理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提供8个集装箱(12mx2.4m),提供所需的电力、通讯及网络等设施,配备空调/暖气,作为场地办公及更衣休息室。 四、库房标准及要求:水泥厚度不得低于200MM,承重不少于3吨每平方米,地坪为耐磨光亮地坪(不低于环氧地坪漆标准),耐磨地坪安全通道敷设交通绿色,宽度1.2米,其余生产区域敷设灰色,交接处为交通黄色,宽度为15-20厘米,符合COSL VI标识及定置管理标准要求;库房内形状方正,满足规划要求及功能区域划分;库房与堆场相邻,便于物料周转;库房满足冷暖需求,冬季不低于13度,夏季不高于30度;配备消防系统,满足消防、安全等检查要求。 五、生产支持区域及其他要求:生产支持区域内提供所需的电力、通讯及网络等设施,配备空调/暖气,同时安装无线考勤机1套;配备更衣室、休息室以及洗澡间等; 六、通用要求:提供物业、安保等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含卫生间日常消耗品等)、工服清洗服务、基建维修及零星维修、饮用水(饮水机及桶装水/净水机及耗材)、免费停车位、园区内草坪等绿化维护、监控和值班等安保服务、生活垃圾清运;其中保安配备4人,保洁配备2人。 七、场地资质要求:租赁的库房及堆场必须具有合法的建设或政府审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文件。 八、场地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需单独计量并由供方负责代付代缴,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九、设备清洗剂装卸服务要求:按甲方要求对撬装设备进行内外清洁,清除设备锈迹和油污;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对设备相关电气、仪表、吊索具、阀门、丝扣接口、保温等做好防护,不得破坏损伤撬装设备的机械性能和其他使用性能要求;场地装卸车部分由承包商负责提供叉车服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装卸服务。服从管理;化学清洗过程中的废液不允许直接排入水体中,应就近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具体指标参照GB8978或当地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 | 2022年6月 |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经第三方认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结算发票时间为准)具有场地租赁服务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次,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所签订的合同及结算发票(或验收单)的扫描件(须盖印公章),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明细清单页、结算发票(或验收单)等内容,结算发票(或验收单)应与合同相匹配。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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