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五项举措〉的通知》(四营商环境组〔2022〕2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落实转作风、优环境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补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和弱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营商环境从全省一流迈向全国一流,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塑造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重点工作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气、热接入审批流程,公开服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气、热报装,接入均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严格落实协同服务、联合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压缩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以及不必要的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踏勘等环节。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2.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办事材料精简,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3.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不见面”审批做法,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抓手,依托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加快推动各单位各层级数据全面对接,着力打破行业壁垒、数据壁垒,实现更多材料免提交,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4.及时根据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局清单事项,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有效期限、收费等要素。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5.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意见,推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改进完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6.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至2021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同时,严审增量,对住建局牵头制发的相关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7.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标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鼓励和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逐步推进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界定失信主体,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失信主体提供透明便利的信用修复服务。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参加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8.全面推进与相关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确保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9.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按照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系统要求,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0.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住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执法文书,加强执法装备配置,执法过程中全程取证;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需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建筑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梳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3.严格涉企案件法治审核程序。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4.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五公开”全覆盖,发布、解读、回应衔接全流程,切实发挥公开制度规范指导作用。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明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公开事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链条核实立项审批、公告、招标文件、合同、中标结果等系列相关信息在至少三个平台上同步公开发布情况。在住建局门户网站建立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进行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局属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基础上,注重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形成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常态化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各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发生。
3.严肃责任查究。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动态跟踪,在营商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对事实清楚、后果严重的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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