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购买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购买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民政局购买审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9日11: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珊杉、高婷婷、陈思佳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州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婷 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珊杉、高婷婷、陈思佳 0591-********

项目概况

福州市民政局购买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

项目名称:福州市民政局购买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

1-1

审计服务

1项

******

1500

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czxzb@126.com,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报价无效。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6.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按以下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④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11.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银行账号

1、以下为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02*****00524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2、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项目报名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58106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民政局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        

联系方式:崔婷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欧珊杉、高婷婷、陈思佳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珊杉、高婷婷、陈思佳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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