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玻璃钢制品(两年度) 招标公告
振华重工-玻璃钢制品(两年度)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HZB-2022-90 | 项目名称: 振华重工-玻璃钢制品(两年度)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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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振华重工-玻璃钢制品(两年度)采购招标 公告内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就玻璃钢制品采购项目(两年度)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或委托加工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NHZB-2022-90 项目名称:玻璃钢制品采购(两年度)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招标具体规格及数量如下:
以上数量为预估两年度采购量,仅供招标报价参考。招标人将按照产品的实际需求数量,根据产品中标单件价格,和中标人按实结算。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企业或具有供应能力的贸易单位; (2) 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 (3)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允许贸易单位投标,但禁止被代理生产企业将主体转包。 (13)与招标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14)如有需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包括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等,潜在投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之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推荐)、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推荐)、环评报告书(必须)、排污许可证(依据环评报告内容提供) (5)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成功业绩的相关证明(提供3份玻璃钢制品相关销售合同,每年至少提供1份); (6)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近3年内(2019年-2021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 近3年内(2019年-2021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生产设备(检测试验设备)清单、人员配备、产能情况; (11)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3)如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还需要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营业执照、各种体系认证证书、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以及兜底协议、3份玻璃钢制品成功业绩等资料。 (14)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需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招标邀请书第三条的要求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7月4日17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汇技路298号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304室 收件 人:胡炎喜 报名邮箱: huyanxi@zpmc.com 备案邮箱: 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021-********(8573) 传真:021-********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及保密承诺书详见附表),报名表及保密承诺书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详见附件) 4.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将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以下账户(汇款时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且银行回单扫描后发到huyanxi@zpmc.com)。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惠南支行 税号:913*****756*****XM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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