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拓展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拓展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是长沙数据大脑及智慧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长沙市“城市超脑”能力,集服务旗舰店、一网通办系统、“我的长沙”小程序、网上中介超市、智能化大厅、营商环境优化示范应用、政务服务决策等系统于一体。围绕“两个年”主题工作,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四级九统”标准化梳理和流程优化改造工作,融合升级“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等服务平台。构建标准统一、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全市通办。全面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构建统一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项目现状:一是基础资源方面: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部署在长沙市政务云平台上,充分利用政务云提供的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和计算资源,共享政务云互联网2G带宽;数据大脑平台可提供集约化、融合多种应用支撑服务能力,包括应用中台、数据中台和AI中台。应用中台可提供包括:电子证照、微服务&容器平台、消息队列、政务微信、统一物流、统一消息、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统一待办、政务开放平台、政务运营平台、智能网关、表单引擎、统一电子印章认证管理平台、统一支付等服务。数据中台可提供包括:数据服务类能力、数据治理类能力、平台工具能力、基础能力支撑等。AI中台可提供包括:视觉模块、语音模块、语义模块等服务。二是应用系统现状方面: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经建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咨询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管理)系统、长沙政务服务旗舰店、长沙政务服务工作门户、一网通办系统、政务指尖服务系统-小程序建设、政务服务成效管理系统、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决策系统、智能客服系统、网上中介超市、智能大厅管理系统、基层工作平台、政务服务优化支撑系统、营商环境优化示范应用、电子证照应用梳理采集、多规合一平台、城市体检智能信息平台。三是数据现状方面:前期平台依托数据中台建立了包括基础资源库、业务资源库、主题资源库三大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与业务应用的相对分离。

项目目标:为满足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发展新要求,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府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原有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能力。本项目基于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方面从服务侧打造“申报简”“跑动少”“跟着做”的政务服务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从监管侧打造审批简、监管强、分析准的监管体系。使政务服务流程更优化、办事服务更便捷、审批机制更简约,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推动长沙市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智办”转变。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类型

建设范围

建设详情及要求

1

旗舰店升级改造

升级

市县

升级改造长沙市政务服务旗舰店页面设计,主要包含对首页交互设计、页面视觉设计、首页布局等。

2

VR全景导视系统

新建

市本级

建设VR全景导视系统,通过漫游的方式了解大厅各楼层、各窗口的布局情况,让办事群众不用到现场就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大厅现场的环境,方便后期到达现场后能够快速地找到办事窗口。

3

承诺制受理系统

新建

市、县

新建承诺制受理系统。适配一网通办系统、政务服务旗舰店、服务终端打造告知承诺业务支撑体系。让群众或企业在办事的时候可以通过承诺的模式来免于提交材料,加速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向承诺制转变。

4

特殊人群直通车系统

新建

市、县

新建特殊人群直通车系统。在政务服务旗舰店、小程序设立特殊人群服务专区。通过建设线上无障碍服务专区、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提供代办功能,并结合特殊人群生理特点,提供相关辅助功能如放大字体、简化操作、点读等改造。打造线上“关爱模式”,提供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5

政务服务“异地事项办理”系统

新建

市本级

新建政务服务“异地事项办理”系统。依托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异地事项办理专栏模块,建设长江经济带“跨省通办”线上专区、长株潭“异地事项办理”线上专区、“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系统并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异地事项办理“朋友圈”。实现申请人办事就近办、异地事项办理。

6

主题一件事系统

新建

市、县

新建主题一件事系统。建设身后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入学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工程建设一件事六个精品主题一件事。实现申报端一次申报、中心端一次受理、结果端一次出证,让办事人办事更简单高效。

7

“我的长沙”小程序

升级

市、县

基于“我的长沙”小程序新建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功能、随手拍专区、抗疫专区、政务公开专区等功能。

8

精准服务系统

新建

市、县

建设精准服务系统,根据多类型推荐规则,建设精准服务系统,根据用户画像和业务标签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事项前置、事项浏览足迹和群体画像推进,对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精准推送,实现“事项找人”。

9

智能辅助引导系统

新建

市、县

建设智能辅助引导系统,根据智能导办入口,引导市民进行办理,通过初步规则预判与情形引导,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人可直接进行事项申报。包含智能办事指南、网上智能申报、政务百科。

10

智能辅助审批系统

新建

市本级

新建智能辅助审批系统。依托城市超脑AI支撑能力,通过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梳理及模型搭建,辅助建设全渠道辅助申报子系统、多场景智能审批子系统、一网通办系统改造。实现高频事项“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结果、动态监管”,打造群众办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11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

新建

市本级

新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建设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服务、事项优化质量监控系统、标准事项质量监控系统、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系统、整改监督系统、以及办件处理体系。通过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的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建立分析模型,依据分析模型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分析,从平台整体、对群众侧的服务能力、对内部人员的办事支撑能力等多个维度开展能力评估分析,定期生成能力评估报告和优化建议。通过数据赋能辅助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指明途径和方向。

12

政务服务成效管理系统升级

升级

市、县

升级政务服务成效管理系统。建设监管数据查询、监管数据统计、监管数据分析、政务大厅监管、监管结果处理、“一件事一次办”监管、系统规则配置、行政效能考核、监管问题分析、监察规则引擎模块。实现监察从侧重事后纠偏惩处向侧重事前和事中实时监督的转变,监察实效不断增强。

13

“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

新建

市、县

新建“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建设”好差评”数据采集子系统、评价页面改造、“好差评”处置后台管理子系统、“好差评”以评促优分析子系统、“好差评”成效分析子系统;一方面实现对服务质量全过程网上监察,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群众的评价意见促进政务能力更优化。

14

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升级

升级

市、县

升级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建设综合分析、总体态势、企业服务专题、便民服务专题。实现以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多维度展现政务服务情况,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5

网上中介超市升级改造

升级

县市、区延伸

升级网上中介超市的服务覆盖范围。实现中介超市门户向长沙市各区县的延伸,为委托人和中介机构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受理入口和网上服务。

16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清单

新建

基于长沙市“一件事一次办”中的遴选高频数据需求和高频事项,应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清单梳理成果,事项数据共享应用的重点突破,并形成示范效应。建立省市两级数据共享工作机制、确定省市两级数据共享路径

17

“主题一件事”流程自动化与辅助智能审批

新建

基于政务服务“一件事”流程自动化与智能辅助审批机器人集群,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一件事”事项一网通办平台与未打通业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自动化,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自动化和智能化,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18

系统对接

接口建设

省、市

基于平台业务需求,实现与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18个业务系统的对接

19

异地事项办理服务事项梳理

市本级

梳理异地事项办理服务事项。完成长江经济带异地事项办理事项梳理100项;长株潭异地事项办理事项梳理78项。

智能审批事项梳理

市本级

完成智能审批事项梳理服务10项。

告知承诺证明梳理

市本级

梳理极简审批服务事项。完成告知承诺证明梳理116项。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梳理

市本级

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完成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96项;打造6个“主题一件事”。

指尖办服务事项梳理

市本级

梳理指尖办服务事项。完成“指尖办”事项精细化梳理139项。

证照证明梳理

市本级

梳理证照证明317项

20

安全服务

本项目

结合应用系统的功能特点和现有前期平台应用等保定级,本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按照当前等保2.0三级要求建设,对系统功能进行扩展和升级。本次项目安全建设需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进行建设。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系统,应当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指定测评机构的密码测评。

建设期及免费运维期内,如上级部门(国家、省)的政策发生变化,功能需更改时,需更改或新增的功能点金额在不超过单项建设资金10%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按新政策要求进行系统建设。

四、项目期限及交付地点

(一)项目期限:

①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开发、测试、部署,实现系统上线与试运行。经初步验收后系统上线,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承建单位出具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试运行通过后开始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②免费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承建单位免费提供一年运维服务。运维期满后承建单位应完成所有运维期资料移交工作。

注: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项目建设内容

)系统应用建设

1.1 旗舰店升级改造

1.1.1 首页面改造

对长沙市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页面设计优化,主要功能包括:对首页交互设计、页面视觉设计、首页布局等。并结合长沙特色,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前提下,整体设计背景和风格按照长沙特色进行优化升级。

1.1.2 全生命周期

新增按照事项划分为全生命周期,分为个人生命周期和企业生命周期,把对应事项分散至生命周期中。主要功能包括:全生命周期事项展示(个人)以及全生命周期事项展示(企业)。

1.1.3 专题服务

升级优化长沙市专题服务门户,主要功能包括:“网上办”专栏、跨省通办专栏、特殊人群服务专栏、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栏、对接省级“一件事一次办”专栏、中介超市专栏、涉企政策专栏、多规合一专栏、交通服务专栏、不动产登记专栏等。

1.1.4 “网上办”主题服务

升级展示139类指尖办事项办事指南,基于前期事项梳理结果,展示各个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

基于多情形的精细化梳理,在政务服务旗舰店以提问的方式提供情形导航服务,辅助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降低申请人网上申报时的业务门槛。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一个问题的选项,系统基于梳理成果自动匹配,向申请人反馈当前条件下申报该事项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提供高频事项和一件事服务网上场景引导式申报,用户通过情形选择,进行事项服务审批流程引导,指导用户申报所需的流程以及材料,申报人根据提示填报所需的信息,提交相应材料。

针对139项网上办事项进行申报表单的个性化开发。

1.1.5 智能检索

随着政务服务旗舰店各种政策文件、审批服务的日积月累,已经积攒了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分散在不同的模块应用中,用户需要检索特定资源时,效率低下。依托开放式的信息资源搜索引擎,实现对信息资源的统一搜索和分类搜索。平台以服务化的形式,将专业搜索技术简单化、低门槛化和低成本化,为用户提供简单、高效、稳定、低成本和可扩展的搜索功能。

1.2 VR全景导视系统

针对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众多、楼层布局复杂、办事人员寻路难问题,通过建设VR全景导视系统,可以让办事群众全方位地了解整个政务大厅的实景情况。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小程序方式进入全景导视系统,通过漫游的方式了解大厅各楼层、各窗口的布局情况,让办事群众不用到现场就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大厅现场的环境,方便后期到达现场后能够快速地找到办事窗口。支持全景漫游功能,办事群众能够随意上下、左右拖动观看,也可以放大、缩小场景。

1.2.1 全景漫游

提供行政服务中心全景漫游展示功能,每个场景内都能够实现水平360°和垂直360°环视效果(即720°全景)。办事群众可通过屏幕进行漫游操作,在上、下、左、右方向上任意移动。支持全屏显示,镜头放大、缩小,方便办事群众进行查看。

1.2.2 场景展示

场景展示功能可以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外景、各个楼层的各个区域进行统一的展示,办事群众通过点击即可进行各个场景的切换,快速进入需要办理的区域或窗口的实景画面,提升办事体验。

1.2.3 窗口搜索

提供窗口搜索功能,通过对各楼层平面图的窗口进行排列,或通过直接输入窗口关键字进行检索,让办事群众快速查找到需要前往的窗口位置。通过VR全景展示,办事群众可以点击该工位窗口了解详细办事信息,具体包括窗口所属部门、窗口业务办理范围。为办事群众提供窗口引导服务,方便后期到现场快速找到该窗口。

1.2.4 场景定位

在界面右下角呈现半透明的定位地图,定位地图与政务服务大厅实地情况保持一致。办事群众点击定位地图上的某个位置,系统可以切换到大厅内相应的实际位置的场景。

1.2.5 全景导航

点击全景引导功能并选择需要前往的目的地,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从当前位置前往目的地的最优行进路线,同时系统会用平面图的方式展示给办事群众,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整个行进路线。办事群众通过点击开始按钮,系统会进入全景引导状态,办事群众可以查看行进路线上各个途经点的全面画面。系统会提示需要前进多远以到达路线上的相关地点,办事群众根据提示前进,并进行切换,最终可以到达目的地。

1.2.6 语音介绍

场景中展示的内容可通过语音合成的方式形成语音信息,将文字内容自动转化为语音进行播放,引导群众了解各个场景内容。

1.2.7 场景分享

系统支持包括链接、二维码方式把该场景进行分享。

1.3 承诺制受理系统

1.3.1 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终端适配

基于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终端不具备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功能的现状,所以需对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终端进行适配,新增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申报办理的相关功能。

系统通过和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终端做告知承诺适配,对现有的政务服务旗舰店的办事指南和申报页面进行改造,将告知承诺制系统的相关功能融入至现有的政务服务旗舰店,对告知承诺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进行公示。申请人可进行告知承诺事项的申请,在事项办理结束后,给公众提供对公开的承诺书投诉举报的通道。

1.3.2 一网通办系统适配

基于现有一网通办系统不具备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功能的现状,所以需要对现有一网通办系统进行适配改造,新增对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的相关功能。

系统通过和一网通办系统做告知承诺适配,将告知承诺制系统中涉及到工作人员的相关功能,融入至现有的一网通办系统。适配成功后,工作人员可进行告知承诺事项的查询查看、告知承诺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办件查询、已撤回告知承诺办件操作。工作人员对投诉举报可选择自行处理,后续进行反馈或移交给监管部门,查看投诉举报的进度。系统支持对告知承诺事项的标注、告知承诺核查结果的标注及履诺情况的标注,支持对办件信息、核查结果及投诉举报的统计。

1.3.3 告知承诺业务支撑体系

建设告知承诺业务支撑体系,对告知承诺制系统的服务层进行应用支撑,建立事项要素配置、信用中心及核查系统的应用支撑体系。

1.3.4 “无证办”子系统

实现证照/证明核验、查询校验、事项投诉监督、后台基础配置管理、数据共享。

1.4 特殊人群直通车系统

1.4.1 线上无障碍服务专区

政务服务旗舰店、小程序设立特殊人群服务专区,提供代办功能,为特殊人群代办相关事项;打造线上“关爱模式”,结合特殊人群生理特点,提供相关辅助功能,例如进行放大字体、简化操作、点读改造。提供无障碍服务,支持页面放大、页面缩小、辅助线、文本模式功能。

针对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关爱模式设计,改造用户登录模式、改造用户个人中心(个人空间),设计代办事项功能,为特殊人群提供更简约的操作界面,更便捷的代办授权及代办事项操作,打造一件事服务专栏,把与特殊人群紧密相关的集成服务归类集中在专栏中,便于特殊人群快速搜索查找。实现一件事服务专栏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及展示操作。

1.4.2 智能终端改造

对政务服务大厅各智能终端页面进行适配化改造,设置特殊人群专窗,为大厅智能导服提供人脸识别、取号识别功能,基于自助服务终端开发远程视频功能,为特殊人群终端操作提供远程服务指导,同时配置远程办事中心,处理来自线上的特殊人群办事咨询、操作的申请。智能终端改造包括排队取号机、自助服务终端、窗口叫号PAD、查询引导机页面改造。打造智能终端关爱模式“一站式”服务。

1.4.3 线上线下协同服务

帮办代办业务系统、帮办代办管理系统,更好的为帮办代办服务、为特殊人群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系统支撑,为大厅适配化改造提供系统支撑,为更好的服务特殊人群。

支持任务调度功能,委托人提交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申请委托后,由管理人员将任务委派至具体帮办代办员,完成帮代办任务调度。提供进度查询功能,支持帮办员在系统内查询自己负责的办件办理进度信息。

1.5 政务服务“异地事项办理”系统

1.5.1 长株潭“异地事项办理”线上专区

建设面向申请人的政务服务长株潭“异地事项办理”线上专区,作为通办区域企业与群众异地办事的主入口,主要包含办事服务、查询服务、“异地事项办理”好差评。

申请人可以通过长株潭“异地事项办理”线上专区的办事服务进行通办事项的查看和在线申报,申报完成后可以通过查询服务对办件的进度进行查询,针对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办件。

目前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与湖南省统一身份认证的对接,支持通办区域之间异地用户的身份互认,实现“异地事项办理”地区政务服务门户之间用户体系的互认共享,本期不再考虑对接。

1.5.2 长江经济带“跨省通办”线上专区

建设面向申请人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线上专区,作为通办区域企业与群众异地办事的主入口,主要包含办事服务、查询服务、“跨省通办”好差评。

申请人可以通过“跨省通办”线上专区的办事服务进行通办事项的查看和在线申报,申报完成后可以通过查询服务对办件的进度进行查询,针对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办件。

1.5.3 “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

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是一套集“配置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后端系统,“配置管理”是指对通办事项标准定义、接口定义、应用注册以及办理地维护配置的管理;“信息交换”是指提供对通办事项标准转发、业务数据转发。

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主要用来打通不同区域的数据标准定义和业务数据流转,实现跨区域之间的通办。同时通过提供远程视频交互、物料流转备案、以及专项业务协查通办能力,辅助各地专窗人员完成通办事项的代收代办。

1.5.4 异地政务服务平台接入

依托“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接口接入国家平台以及北京朝阳区、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异地事项办理“朋友圈”,扩大异地事项办理辐射圈。

依托“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参考国家统一标准接口,设计“长株潭”统一标准接口,与株洲、湘潭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依托“异地事项办理”标准协议子系统,参考国家统一标准接口,设计“长江经济带”跨省通办统一标准接口,与7省9市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6 主题一件事系统

将申请人办理“一件事”的过程,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实现告知、申请、受理、审批、办结、送达等全过程一次申请,一次完成或分阶段完成。通过梳理6个高频的主题一件事。包括身后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入学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工程建设一件事。网上申报一件事时支持情形选择和申报须知提醒,根据用户选择的情形匹配所需办理的事项,展示具体办理事项名称、申报材料一单清。支持申报阶段基本信息自动复用。

1.6.1 主题线上服务专栏

基于湖南省政务服务网长沙旗舰店,构建一件事主题服务专区,按照长沙“一件事”主题梳理情况,进行专栏服务页面设计,按申请人类型、服务主题等进行“一件事”分类展示。

1.6.2 主题一件事解读

对于分类首页展示的热门一件事提供解读的功能。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这件事主题服务解读,使用户快速、形象、准确的了解联合办事相关信息。这件事解读包含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作用、申请材料、常见问题、相关政策等内容。

1.6.3 一张表单

申请人进行线上表单填写时,系统提供综合表单填写功能,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单,就可完成主题涉及各事项的申请表填写。主要功能包括:表单信息的的新增、删除、修改以及查询功能。

1.6.4 一套材料

办事人填完申报表单后,进行办事材料云盘上传,材料上传时支持证照检索,关联证照材料。

用户在提交一套材料时,需进行图文方式的收件要点提示,辅助用户按照正确的格式、范例、要求进行提交,提高用户提交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调研事项主管部门业务收件形式审查规则,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预审,预审主要包含2块内容,分别为:

1.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自动形式审查。

2.对申请人填报的“一表”进行规则校验和数据核验,对于缺少材料或不满足受理要求的情况,及时在线反馈给申请人。

1.6.5 物流快递

结合线上与线下的工作模式,满足“一件事”全程在线的业务要求。能够对“一件事”的承诺书、结果领取信息进行展示,对快递地址信息、领取地址信息进行配置管理。

1.6.6 申报告知

用户完成材料提交后,展示申报告知详情,告知内容包括预计审批完成时间、办件提示。同时支持一件事申请查看。

1.6.7 申报中心

在申报中心可分类查看办件信息,办件按照待提交、待补正、审批中、待评价、已办结、其他进行分类。主要功能包括:申报完成信息、申报中心信息、申报详情展示,查询申报列表信息、申报详情信息。

1.6.8 主题一件事管理

对主题一件事所涉事项、人员、窗口进行统一配置管理。

支持一件事主题目录新增,配置主题目录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支持一件事办事指南维护包括基本信息维护、办理结果维护、一件事共享材料配置。

1.7 精准服务系统

1.7.1 多维服务主动推送

基于条件匹配、资源图谱、群体相似、用户行为等多种事项推荐规则,围绕事项受理条件、受理依据、材料情形等要素,精细化梳理出事项的实际申请条件,精准服务办事人群。

对接本地相关便民服务应用,对常用热门服务重新进行人群划分。

针对个人在某个人生节点所办理的证照,为了便于对后续换证、审验、签注等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跟踪,提前告知。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提取证照业务属性,进行整合归类,根据证照有效期实现对证照持有人进行提醒服务。

在相应的生命阶段、人生事件,推送相匹配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另外梳理对接国家各部委政策资讯、公众号等多渠道信息形成资源图谱,精准推送给适用人群。

针对不同标签人群建立专题专栏,精准服务特定人群。

1.7.2 标签管理平台

标签管理平台能以业务视角对治理后的数据进行建模、查看、管理及使用,并提供业务衍生标签自定义功能,为上层应用提供统一的标签数据目录和标签调用接口,支持沉淀回收上层应用制作的模型标签,实现高价值标签的共享复用。

基于政务云汇聚的市场监管、公安、人社、教育、安监、统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法人数据资源,以及汇聚的公安、教育、民政、司法、人社、交通、文旅、卫健等部门的相关个人数据资源,对要梳理的业务标签进行比对分析,获得业务标签数据。

1.8 智能辅助引导系统

1.8.1 智能办事指南

建设智能办事指南,可直接进入智能导办界面。页面会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智能导办事项,可点击查询导办事项的信息,支持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事项办理页面,由智能导办引导申请人了解办理须知并选择相应的受理中心。

通过对接精准服务系统获取大数据标签画像信息,根据各类事项办理的基准依据,根据用户选择初步判定办事人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支持系统自动校验和手动校验两种方式,并提示如何取得受理资格。

通过问答的方式进行交互式情形引导,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情形,系统针对情形筛选出申请人办事所需材料明细清单,并根据事项的特性展示智能申报或线下办理。

情形问答过程中对选项进行提示,包括文字提示、跳转链接、专有名词等方式,确保申请人轻松、正确理解并选择情形。

针对申请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及选择的办理情形,生成个人专属动态指南,包括已选情形、申请材料、办理地点三个方面内容。

1.8.2 网上智能申报

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该事项的在线申报,提供网上智能申报的全流程。系统会自动查询校验该申请人的情况,并提示是否满足受理资格,若满足则可选择相应的情形,并生成对应的材料清单及智能申报表单,为降低申请人的申报难度,在申报表单中添加选项提示、文字信息解释、专有名词解释。

1.8.3 政务百科

对事项引导过程中出现的专业词汇进行说明配置,供情形引导时使用。政务百科知识要素包括:序号、百科词条名称、百科词条类型、文字内容、图片、引用出处原文链接等。

1.9 智能辅助审批系统

通过智能辅助审批系统的建设,构建“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结果、动态监管”,群众办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在总结审批人员工作经验、流程管理、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形成事项审批标准规范,对审批服务的条件、环节、流程、时限等要素加强标准化管理,实现审批标准的规范化、透明化、法治化。同时以智能审批功能为承载、以规范为支撑,实现系统自动采集、比对、审批,实现无差别受理、统一标准审批、无人工干预,从而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以某一事项为例,支持智能审批不通过与智能审批通过两种场景,并输出各自智能审批结果。

1.9.1 智能审批模型搭建服务

智能审批模型是智能AI审批执行的依据。事项模型搭建服务以事项梳理结果为基础,以支撑智能辅助审批系统运行为目的,结合事项实际的智能审批服务场景(如智能预审、全流程审批、辅助审批),进行智能审批模型设计,构建具体场景下的智能审批事项运行模型。

1.9.2 全渠道辅助申报

智能辅助审批系统提供全渠道辅助申报功能,针对智能审批事项,提供包括政务服务旗舰店、移动端及自助服务终端多种网上申报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多种网上申报功能,满足“不见面”申报需求,提升申请人智能审批申报服务体验。

1.9.3 多场景智能审批

多场景智能审批依托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实现“无人干预审批”,具体功能包括智能审批基础配置、套件功能、结果查询和审批统计。

支持审查要点配置,配置人员可针对具体事项进行审查要点配置,可直接在申请材料样例上进行审查要点新增并以批注的形式展现。

支持审查规则查看功能,按照事项、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审查规则、审查要素以思维导图形式展示。

1.9.4 一网通办系统改造

为集成智能审批功能,需基于现有一网通办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改造,以满足功能集成要求,确保系统有效融合。

1.10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

建设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提供评估指标体系梳理、日常运营、专项能力评估和数据采集服务。建设办件处理体系,为政务服务管理者提供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1.10.1 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服务

主要提供评估指标体系梳理、服务能力评估、日常运营、专项能力评估。

1.10.2 标准事项质量监控系统

建立标准事项质量监控,协助改善事项数据上报质量问题,减少数据上报工作量,对数据上报工作做到准确监控。

1.10.3 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系统

系统能够根据不同的角色差异化展示不同的首页,系统角色可根据工作职责具体分为区域管理员角色、工作人员角色。

基于“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已汇聚数据,围绕政务服务业务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效能监管指标数据库,实现政务服务评估指标的新增、修改、删除、启用、禁用功能。

指标分类维护功能包含区域指标分类维护、部门指标分类维护、指标分类维护功能。

系统提供对本地区所有效能评估任务的统一管理,并且能够按照各区域、各部门进行相关效能评估任务的分类展示。

能力评估统计分析根据区域评估结果信息,开展多维度统计分析,具体包括效能排名分析、横向对比分析及效能评估报告分析,为各级用户及领导提供科学的评估结果统计分析数据,为领导决策、应用升级、服务提升提供数据支撑。包含区域效能排名、能力评估可视化功能。

1.10.4 整改监督系统

汇聚标准事项质量监控系统、事项优化质量监控系统、“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已发现异常数据,统一监督上报过来的异常数据,实时掌握事项和办件状况。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理,以及处置任务监察管理。

1.10.5 办件处理体系

建设围绕新的办件处理体系,包含三块内容:办件资源规划、数据管理服务、数据汇聚实施、长沙市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以及长沙市办件数据资源系统。

1.10.6 信息配置

提供辖区配置、信息部门配置、用户信息、条线配置、评估指标项管理、业务条线配置、部门管理、质检方法维护等信息配置功能。

1.10.7 数据统计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办件信息、好差评信息、证照信息、能力评估优化结果、事项质检信息、办件质检信息、好差评质检信息、证照质检信息统计、查询、导出功能。

1.10.8 定时服务

实现相关定时服务,通过服务在预先设置好的时间以及范围内对缓存进行清理和对数据进行质检;

实现数据质检服务配置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及展示;

实现数据定时清理服务配置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及展示。

1.10.9 好差评对接

通过与“好差评”系统对接,查询到线上评价信息、线上评价修改信息、线下评价信息、线下评价修改信息、线上办件信息、线下办件信息。

1.10.10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通过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查询到数据共享平台各类政务信息、下发数据交换平台异常信息、上报当地政务信息、当地异常数据信息。

1.11 政务服务成效管理系统升级

为强化网上办事在线监管,结合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需要,建设政务服务成效管理系统,实现对办件时限、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的监管,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精准到人的监管。

1.11.1 首页

首页作为用户进入系统的默认展示页面,一般用于提供系统运行情况的主要指标统计、用户待办事项提醒功能。需根据用户所在行政层级及用户角色提供给各级各类用户不同的展示内容。

1.11.2 监管数据查询

提供监管结果查询、办件信息查询、咨询信息查询、监管发牌原因查询等功能。

1.11.3 监管数据统计

提供办理业务、咨询业务的行政效能监管数据统计功能。

提供各级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本级各部门的办理业务的办理情况数据统计功能。

提供各级行政区域各部门以及各地区的可办事项(子项)目录产生的办件数据统计功能;

为用户提供各级行政区域各部门以及各地区未产生办件数据的状态为发布或暂停的可办事项目录统计功能;

1.11.4 监管数据分析

用图表方式对全长沙市政务服务成效、监管效能以及数据交换情况进行分析。

1.11.5 政务大厅监管

面向政务大厅服务事项办理,提供办件查询、数据统计、监管数据分析、进驻事项查询、对接信息查询、入驻事项统计等监管功能。

1.11.6 监管结果处理

提供发牌申诉、申诉处理、撤诉查询、列表导出、人工发牌、发牌审核等监管结果处理功能。

1.11.7 “一件事一次办”监管

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时效、材料、收费、办件、事项、效能、监管分析等管理功能。

1.11.8 系统规则配置

为系统管理员提供市、县两级年末常住人口数量、GDP数据、企业注册数维护功能。

为系统管理员提供全长沙市业务条线所涉及的部门及部门下所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的配置功能。可配置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各部门关联的业务条线或基本目录主项。

为系统管理员提供政务大厅进驻部门以及各部门入驻事项的相关信息的配置功能以及已取消的入驻事项查询功能。可配置市、县两级政务大厅的入驻情况及对接情况。

1.11.9 行政效能考核

给各级管理员用户提供考核行政区域本级各部门或下级行政区域行政效能的功能。

提供行政效能考核指标库的查询功能。

为各级管理员提供行政效能考核评分规则及权重配置功能。

1.11.10 监管问题分析

提供全市问题办件查询功能。包含即办件办理超期(办件受理日期与办结日期不在同一天)、承诺件从受理到办结的时间在10分钟之内(含10分钟)、特别程序时限为0个工作日、以及办件已办结,但是特别程序的结束时间为空等。

1.11.11 监察规则引擎

监察引擎可简单理解为基于监察规则的“规则引擎”,实现了将监察业务决策从应用程序代码中分离出来,并使用预定义的语义模块编写监察业务决策。接收数据输入,解释监察业务规则,并根据规则做出监察业务决策。

1.12 “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

“好差评”以评促优系统是指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全过程进行网上监察,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过程,是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的保障。

1.12.1 “好差评”数据采集子系统

“好差评”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是用于收集来自服务门户和实体大厅的评价数据,以及管理各采集数据接口的管理工作,通过规范化的接口注册机制保障各接口安全性,实现与五区一县两市好差评数据对接,同时对所有接口的状态进行监控,保障接口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告警。

1.12.2 评价界面设计

结构化测评在评价页面中根据不同的评价等级分级展示,结构化测评将由市平台统一进行版本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更新。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终端设备、政务服务旗舰店、移动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评价页面设计。

1.12.3 “好差评”处置后台管理子系统

按照国家方案要求,需要对已查实的差评情况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跟踪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差评整改机制,建立一套差评处置整改流程,通过主动整改,实现政务服务的有效提升。系统应支持差评办件任务发起、受理转办部门、差评核实校对、差评整改结果反馈。系统支持差评处置核实,确认属实后填写核实意见、上传附件,填写后发起整改。

1.12.4 “好差评”以评促优分析子系统

建立“好差评”以评促优分析子系统,以各渠道服务评价数据为基础,结合国家“好差评”测评指标,开展“好差评”数据分析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及事项服务能力,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政务服务待优化问题,为进一步服务提升提供支撑。支持渠道统计、覆盖率统计、指标统计、行业领域排名、整改情况排名分析。

1.12.5 “好差评”成效分析子系统

通过对整改任务成效分析,可以监督整改任务有效进行,促进整改成效提升。通过对全局的整改成效进行分析,可以方便主管部门了解当前整改进度与取得的成效。

1.13 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升级

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多角度的深入分析,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从宏观到微观,多维度展现政务服务情况,为各方主体提供增值服务,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3.1 综合分析

为不同部分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视图。为用户提供简单易用的图形化工具,通过自由选择要分析的数据、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

基于全方位的督查工作要求,建立不同的动态统计分析模型,从而可以从大数据样本推导出状态的变化趋势并提供关联性判断依据。

1.13.2 总体态势

从运行态势、地图服务、成效分析三块内容整体展示长沙市政务服务运行情况。

1.13.3 企业服务专题

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入手,分析企业各生命阶段中,企业的办件情况。根据各阶段办件情况展示办件企业地图分布情况。从满意度分析、创新服务事项展示企业服务各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及服务情况,同时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三个重点服务改革展现整体服务能力。

1.13.4 便民服务专题

从个人全生命周期、地图服务、成效分析三个维度展示自然人整体服务情况。

1.14 网上中介超市升级改造

目前网上中介超市仅服务于市本级各市直部门,下辖各区县、园区中介服务管理部门的使用需求无法满足,需要结合各区县、园区的实际需求升级现有“中介超市”功能模块,扩展至全市域使用。网上中介超市包含公众端、中介端、监管端以及业主端,涵盖大概80个功能模块,结合现状需要,本期项目主要是结合各区县、园区的实际需求,对四个端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长沙市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覆盖全市域的工作要求。同时预留与省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标准对接接口,实现与省级相关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主要对接内容包括中介单位信息、采购信息、信用信息等内容。

1.14.1 公众端

公众端实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发布情况、中选情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为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等各类“中介超市”用户提供统一的认证登录服务入口,提供实名认证和功能配置管理。按照长沙市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覆盖全市域的工作要求,为更方便公众用户,对公众端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升级改造的内容包括首页、中介机构入驻、服务事项、采购公告、中选公告、通知公告、合同管理、服务咨询以及政策法规等功能。支持竞价公告发布,项目委托人提交项目竞价公告信息,设置竞价开始和结束时间、竞价范围(竞价的最低价和最高价)、项目相关资料内容。

1.14.2 监管端

为促进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对监管端进行升级改造,按照长沙市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覆盖全市域的工作要求,包括升级改造信息管理、业务办理及统计分析监管等功能,实现对全市域中介服务全过程的信息监管。支持查看中标公告超时、合同备案逾期和服务成果逾期项目,展示项目名称、业主单位、事项名称、时间和预警状态,同时可详细查看项目信息。

1.14.3 业主端

业主办事系统用于提供给业主单位办理中介服务事项,业主单位通过登录、采购发布、机构选择、合同确认、成果确认、服务评价以及投诉来完成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办理,并通过与工改系统的对接,将中介服务的办理过程、办理成果以及相关时限信息推送至工改系统,为审批事项的办理提供便利,减少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避免建设单位来回奔波。本次业网上中介超市主端升级主要按照长沙市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覆盖全市域的工作要求,对首页、我的项目和我的资料进行升级。

1.14.4 中介端

中介端主要服务于在全市开展中介服务活动的中介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从事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关业务的中介服务组织,应提交服务合同范本,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中介端主要提供包括中介机构进驻申请、信息审核、机构信息公开、机构备案、机构数据库管理等功能。本次业网上中介超市主端升级主要按照长沙市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覆盖全市域的工作要求,对首页、我的项目和我的资料进行升级。

1.14.5 数据梳理

(1)流程数据梳理与业务流程服务梳理

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隆平高科技园、金霞开发区、雨花经开区、天心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岳麓高新区网上中介服务流程进行梳理,涉及到近300家中介服务机构,200余个业务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100余个中介服务事项业务流程。

(2)业务数据梳理与数据流程服务梳理

针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隆平高科技园、金霞开发区、雨花经开区、天心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岳麓高新区等23个区县、园区网上中介服务要求进行业务表单配置,涉及到100余个中介服务事项,共计近3000个业务表单。

(3)用户数据梳理

对全市域23个区县、园区业主、中介机构、主管部门用户进行梳理。

1.15 “我的长沙”小程序升级

长沙市目前建设有“我的长沙”APP ,主要是是面向市民,提供社会服务、政务服务、信息资讯等城市级综合APP;本次升级主要针对 “我的长沙”小程序,主要面向政务事项办理、资讯的轻量级应用。

1.15.1 高频政务服务接入

实现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高频事项接入。

1.15.2 随手拍专区

建设隐患随手拍专区,用户进入专区后,直接将生活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通过随手拍的方式拍下,或者从手机相册中选择相应的图片后,说明具体发生的地区、详细位置、问题所在等信息,即可提交至“我的长沙”小程序。小程序按照责任归属,将相关隐患移交至对应部门承办。

系统默认设置同一隐患最多可提交9张图片。但是随手拍作为一项市民举证,相关业务部门全力处理的事情,可能存在恶意随手拍事项,举报群众应该知晓其中的厉害关系,因此,在群众发起“随手拍”之前,系统会向群众告知举报须知信息,以提高随手拍的真实性、严肃性,对于城市整体形象提升的正面作用。

1.15.3 抗疫专区

提供湖南疫情实时动态、定点发热门诊信息查询、疫情智能问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普、全国疫情实时动态等展示功能。

1.15.4 湖南全路通专区

提供ETC办理、激活、进度查询、账单、发票申请、我的ETC信息管理功能。

1.15.5 “三化”相关事项对接

按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三化”工作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的长沙”小程序应配合市一体化平台,按照全省业务办理项梳理成果,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的发布工作,包含公安业务系统专项对接与一网通办系统专项对接。

1.15.6 无证办服务功能

结合“我的长沙”小程序内沉淀的证照信息,实现扫码授权证照、办事授权证照功能,

提供无证办服务。

1.15.7 交通从业资格证领取功能

经一期项目经验,“交通从业资格证领取”是一项可在移动端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业务,因此,二期项目中,设置在“交通出行”下新增“交通从业资格在线领”功能,通过与交通部门对接,根据实际业务使用场景,进行小程序端适配设计、实现。

交通资格证包括多种类型,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经营性道路客运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运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等,平台采取逐事项接入的方式扩展本专区功能,因此从业资格证类型信息存在维护的需求。

1.15.8 免费避孕药具申领功能

经一期项目经验,“免费避孕药具在线申请”是一项可在移动端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业务,因此,二期项目中,设置在“便民医疗”下新增“免费避孕药具在线申请”功能。

1.15.9 公积金提取功能专区

提供公积金可提取的事项列表展示、办事指南展示、提取须知展示、提取业务办理功能。

1.15.10 预约取号功能

以“我的长沙”小程序作为向外提供服务的渠道,对于不能在线办理,同时在实体大厅中办件业务量较大的高频事项,提供在线预约服务。

1.15.11 基础平台优化升级

实现电子证照接入及改造、公安安全合规对接验证改造、专区场景化定制、推广用户验证管理、推广项目管理、推广排行榜等基础平台优化功能改造。

1.15.12 系统对接

实现与不动产中心、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市卫健委、医院信息化、公安局、全路通等业务系统对接。

1.16 事项梳理

1.16.1 政务服务“异地事项办理”事项梳理

政务服务“异地事项办理”事项服务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总梳理事项不低于178项。

1.16.2 智能审批事项梳理

智能审批事项梳理服务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总梳理事项不低于10项。智能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包含对事项办理情形梳理、事项审查要点梳理、事项审查要素梳理、要素载体梳理(采集方式梳理、审查规则梳理)。

1.16.3 告知承诺证明梳理

告知承诺事项梳理服务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总梳理事项不低于116项。告知承诺证明梳理工作包含对证明类型梳理、证明模板及来源梳理、证明元数据梳理、证明提供方式梳理、证明开具流程梳理、电子印章梳理。

1.16.4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梳理

(1)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梳理服务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梳理事项不低于96项。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工作包含对“一件事”办事指南梳理、“一件事”办理流程梳理、共享材料梳理、受理情形梳理、数据分发梳理。

(2)主题一件事事项

梳理服务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梳理事项不低于6项。主题一件事事项梳理工作包含对主题及事项梳理、“一件事”办事指南梳理、“一件事”办理流程梳理、共享材料梳理、受理情形梳理、数据分发梳理。

1.16.5 “指尖办”事项精细化梳理

“指尖办”精细化梳理事项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梳理内容为准,但梳理事项不低于139项。“指尖办”精细化梳理内容包含对二级材料梳理、事项多情形梳理、审查要点梳理、申报表单梳理、信息系统梳理、数据共享梳理。

1.16.6 证照及证明梳理服务

梳理现有证照、证明类型,梳理在线证照/证明开具模板及证照/证明来源,理清证照/证明开具所涉及的业务部门,及符合业务部门业务需求的证照/证明模板;梳理电子证照/证明元数据;证照/证明提供方式梳理;证照/证明开具流程梳理;电子印章梳理。本项目证照/证明梳理服务清单具体实施以实际为准,但总梳理事项不低于317项。

1.17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清单

1.17.1 根据部省级开放数据清单目录进行业务梳理,提出具体的数据使用场景,推进省部级开放数据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对部省级开放数据中所有目录清单进行逐条分析,并制定应用方案,逐项形成应用成果。

1.17.2 基于现有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总体实施要求如下:

(1)根据长沙市的“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范围进行项目需求调研,进行需求分析;

(2)根据确定的事项范围进行市级需求清单梳理,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流程中的证照等材料的共享需求,建立事项与数据映射关系,形成长沙市需求清单;

(3)根据用长沙市需求清单,比对省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清单”中“供给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初步梳理成果,确定可直接获取共享的数据(以下简称可共享信息表),以及确定无法获取共享的数据(以下简称无法共享信息表),确定省级数据共享内容;

(4)基于省级数据共享内容、共享类型和技术条件,确定省级数据共享方案;其中,共享方式主要包括API接口服务、数据库和文件三种方式;

(5)采用API接口服务,则需要省级部门组织资源开发API接口,并在省级共享交换平台进行API接口服务注册发布;采用数据库和文件接口,则需要省级部门组织资源将相关数据同步到共享前置机上,然后再注册发布;

(6)API接口服务过程:省级数据共享部门负责API接口服务在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编目和发布;市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在省级共享交换平台进行API接口服务申请,并通过市级应用中台进行调用;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负责省级API接口服务的管理和运维服务;

(7)数据库和文件共享过程:省级数据共享部门负责将共享数据同步到部门前置机,并在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编目和发布;市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在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申请,并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归集;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负责省级数据共享交换的管理和运维服务;

(8)市级应用中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分别负责提供API接口服务和数据共享服务,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应用提供API接口服务和数据共享服务;

(9)市级政务服务部门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应用使用API接口服务和应用共享数据,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1.18 “主题一件事”流程自动化与辅助智能审批

1.18.1 “主题一件事”事项流程自动化

“主题一件事”事项一般为联办政务事项,包含多个委办局的业务办理项形成“主题一件事”事项业务办理项组。“主题一件事”事项在一网通办平台完成收件后,办件数据需要按照一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流转到多个委办局的政务系统的业务办理项,所有环节的政务系统业务办理项审批完后才能完成“主题一件事”事项办结,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的目标。

1.18.2 辅助智能审批流程自动化

由于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存在业务量大的特点,审核人员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审批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在日常审批过程中,审核人员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即申请内容的完备性、一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由于缺少智能化和审批核验数据的支持,需花费大量的精力对申请内容的完备性、一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展人工审核、确认等过程,继而影响到整体审批效率。智能辅助审批系统,解决审批过程智能化问题,然而因为数据孤岛问题,无法获取足够的审批数据,也需解决审批的结果还需要在省部级业务系统中完成二次操作的问题。RPA软件机器人是打通数据孤岛,代劳电脑工作的利器,通过开发相应的辅助审批数据抓取机器人流程和业务系统自动化审批机器人流程,辅助一网通办完成智能审批。

1.19 本期新增接口概要设计

考虑政务服务事项类型有新增,需要与各业务单位进行对接(含一期已对接过的部分),本期主要考虑对接18个业务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湖南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长沙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海事协同平台、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湖南省工商保险系统、长沙市统一登记平台、湖南省机关养老系统、长沙市*****公共服务平台、长沙住房公积金住房管理系统、政务微信、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方案系统。

1.20 安全服务

结合应用系统的功能特点和现有前期平台应用等保定级,本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按照当前等保2.0三级要求建设,对系统功能进行扩展和升级。本次项目安全建设需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进行建设。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系统,应当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指定测评机构的密码测评。

(二)非功能性建设

1.性能指标要求

本项目系统性能需达到设计单位设计的性能要求、可靠性需避免发生故障时产生重大的经济损失。

系统稳定性指标:系统总体可用率>=99.9%,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9%,可用率>=99.9%。(或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灾备恢复时间指标,系统应该达到以下目标:

数据每日备份,数据丢失时间段不超过 1 天,核心敏感数据,应小于 1 小时。

灾备恢复时间,系统从宕机到恢复,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 1 小时,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服务器损毁等严重灾害,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 1 天。

在实际运行环境中,系统具体性能要求如下表:

序号

关键指标项

性能要求

1

查询

用户实名状态查询等简单事务处理≤2秒;

3

业务办理页面

最大不超过 3 秒,平均时间在 1~3 秒以内;

4

复杂事务处理

如用户实名审核、用户实名状态变更、用户办事预约等≤5秒;

5

第三方业务处理

如微信登录等涉及第三方网络交互的操作等≤5秒;

6

各类固定报表

≤6秒;

2.可靠性要求

序号

关键指标项

描述

1

避免单点故障

应用系统建设和部署实施充分考虑单点故障问题,通过分布式、系统集群保障系统因突发异常、日常维护而引起的业务大面积中断。

2

备份恢复

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等的备份、恢复定期自动进行,也可以人工进行;提供数据库和表两级备份恢复。

3

系统日志

系统运行日志应记录对系统数据的修改,访问日志包括 IP 地址;可以定期清理;数据库应当有日志文件,以做备份恢复。

4

其它

数据导入导出应支持单个表和整库两级;系统部分参数设置应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端自动进行;模板定制应当简明、符合多数使用者的习惯。

3.国产化适配

为考虑后期各部门终端国产化替代对系统使用的影响,本项目要求应用系统能实现服务器端和终端的国产化技术适配。若后期本系统不能完全适配终端,为了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应用系统处理工作,后期应用终端适配可按照“双轨并行、试点突破、符合实际、有效验证”的路线进行平滑过渡,“双轨并行”路线主要是不对实际的业务处理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保证混合环境运行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最后圆满完成应用的适配。同步满足软件系统建设兼容信创架构及技术路线的前提下,能适配国产主流基础软硬件并支持信创终端和非信创终端使用。

4.安全要求

(1)等保要求

随着等级保护制度2.0时代到来,本项目的安全建设根据《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等级保护要求,确保本项目动态的符合公安、网信等监管部门的合规准则。同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安全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并强化安全组织、管理、技术和安全运营服务四个方面的保障能力。

(2)数据安全要求

项目所需的运行环境和资源由政务云统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云计算、存储、网络、安全防护、系统软件资源等。系统建设要符合政府对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可靠安全保障体系,对非法入侵、非法攻击和网络计算机病毒应具有很强的防范能力。严格规范使用权限,杜绝非授权操作,避免数据信息遗失或被篡改。采用集中存储和集中备份,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

本项目需要以数据为核心,构建覆盖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体系,在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使用、数据共享和数据销毁等环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3)网络安全要求

在网络安全要求方面,依托长沙市政务云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杀毒软件等来保障本项目的网络安全。

(4)密码安全要求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密码资源池相关设施,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密钥管理、安全管理等6个层面对信息系统作技术集成改造,使其符合密码测评要求。

六、运维服务和培训要求

(一)技术支持

1、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标单位必须提供25人及以上的开发团队驻场服务,招标文件中系统运维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运维期内,提供至少5人的驻场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人员应具有本类项目开发运维经验。

2、运维期内,软件系统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和技术支持,中标方对采购人提出的运维需求能及时响应。运维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中标方必须在30分钟内对用户单位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即进入运维阶段,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须提供壹年的驻场运维服务,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试运行间的运维保障时间不计入运维期限。乙方应制定系统的运维保障方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形成完备的运维服务方案、应急保障预案、驻场人员管理办法、故障响应处置流程等一系列方案和办法,并经甲方认可。响应时间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由乙方在运维保障方案中承诺,承诺不符合实际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方案最终经甲方认定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二)培训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由于系统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应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或者QQ和微信工作群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3、投标人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七、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约定

1.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中标单位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中,本产品为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其知识产权应由采购人所有,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须向甲方提供源代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

①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开发、测试、部署,实现系统上线与试运行。经初步验收后系统上线,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承建单位出具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试运行通过后开始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②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即行业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竣工验收意见)之日起,承建单位免费提供一年运维服务。运维期满后承建单位应完成所有项目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注: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五、服务标准

六、运维服务和培训要求

(一)技术支持

1、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标单位必须提供25人及以上的开发团队驻场服务,招标文件中系统运维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运维期内,提供至少5人的驻场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人员应具有本类项目开发运维经验。

2、运维期内,软件系统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和技术支持,中标方对采购人提出的运维需求能及时响应。运维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中标方必须在30分钟内对用户单位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即进入运维阶段,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须提供壹年的驻场运维服务,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试运行间的运维保障时间不计入运维期限。乙方应制定系统的运维保障方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形成完备的运维服务方案、应急保障预案、驻场人员管理办法、故障响应处置流程等一系列方案和办法,并经甲方认可。响应时间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由乙方在运维保障方案中承诺,承诺不符合实际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方案最终经甲方认定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二)培训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由于系统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应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或者QQ和微信工作群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3、投标人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七、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约定

1.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中标单位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中,本产品为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其知识产权应由采购人所有,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须向甲方提供源代码。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并取得项目业务单位出具的同意验收(含初验、试运行、竣工验收)的相关意见。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软件测试、等保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采购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每次付款的前提条件为财政资金指标下达。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且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

2、经初步验收合格,凭采购人开具的《初步验收报告》办理初验款项支付手续,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初验款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

3、初步验收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不少于三个月),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且达到采购人要求,则在试运行期结束后适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凭采购人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款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5%。

4、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同时运维期(壹年)满且系统运行正常,运维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现状、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系统资源,投标人进行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维护、人员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验收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并取得项目业务单位出具的同意验收(含初验、试运行、竣工验收)的相关意见。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软件测试、等保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采购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保密要求

保密要求,中标人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信息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中标人必须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1、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均需不可撤销保密承诺书,约定在开发、实施、运维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建设及运维过程中所承载、生产数据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中标人未经本项目采购人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2、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不宜公开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数据、项目信息等非公开资料均为保密信息,成交供应商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得外泄。如因成交供应商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信息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度完成建设期有关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进度的(不可抗力、甲方责任因素除外),甲方有权认定乙方违约,每逾期15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响应/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中心 拓展项目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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