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局部路段维修及标线施划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局部路段维修及标线施划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局部路段维修及标线施划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6-29 13: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局部路段维修及标线施划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5长深高速阜新至朝阳段、G16丹锡高速朝阳至黑水段地处辽西湿陷性黄土地区,多年来一直伴有路面沉陷病害。自2012年以来,共处治沉陷病害745处,其中采用高压旋喷桩处治沉陷88处,共42.1万延米,再次出现病害比例为4.9%;采用铣刨加铺657处,再次出现沉陷比例为12.2%。2022年拟对G25长深高速阜新至朝阳段、G16丹锡高速朝阳至黑水段的沉陷、车辙等路面病害进行维修。维修方案为高压旋喷桩约2万延米,铣刨重铺约30车道公里,现场热再生约7万平。

??G11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K1401+200~K1426+879、G16丹锡高速朝阳至黑水段K125+000~K143+000部分路段破损病害较重,PCI指标评定较低,拟采用铣刨重铺的方式,维修约15.9车道公里。

??G1京哈高速沈阳至四平段上行方向K725+260~K849+010、下行方向K714+940~K850+280;G1212沈吉高速南杂木至草市段上行方向K77+440~K160+340、下行方向K96+750~K160+000部分路段行车道路面存在车辙病害,拟采用同步纤维磨耗层处置约50万平。

??S26兴建高速2014年建成通车,G2511新鲁高速彰武至阿尔乡段2011年建成通车,通车后未大规模施划标线,标线磨损严重。现对标线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主线路面标线及互通立交的主线路面标线、高速公路出入口路面标线、导向箭头、匝道路面标线、匝道分合流处导流标线、收费站广场标线等。标线施划约17.9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22年G25长深高速阜新至朝阳段、G16丹锡高速朝阳至黑水段湿陷性黄土路面沉陷处理工程,G1京哈高速沈阳至四平段、G1212沈吉高速南杂木至草市段、G11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G16丹锡高速朝阳至黑水段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路面维修及S26兴建高速、G2511新鲁高速彰武至阿尔乡段标线施划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路面沉陷处理、路面维修、标线施划等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路面沉陷处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91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施工计划工期(开工至完工)为2022年8月11日~2022年10月3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路面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成员)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必须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在近5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未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成员)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成员)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于20220629日至202207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楼408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如授权代理人获取,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000,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2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女士、韩女士

电 话:024-********

邮 箱:LNCTZBDL@163.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