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广场计算机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国检广场计算机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FXZB-FJ*******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单位

   1

国检广场计算机机房改造项目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1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楼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  传   真:****-********    

6.公司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E-mail:FXZB178@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并具有良好业绩和商业信誉的企业。

7.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可以为复印件。

7.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6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8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10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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