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分散式处理测试系统(足底及鞋内各部位压力分析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分散式处理测试系统(足底及鞋内各部位压力分析
成交单位: | 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11-26 08:36:56 | ||||
项目名称: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分散式处理测试系统(足底及鞋内各部位压力分析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江欧锋 | 联系人: | 李国励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10-******** | ||
电子邮件: | jof11@sina.com | 电子邮件: | maggie@omgl.com.cn | ||
开始日期: | 2014-11-20 11:18:30 | 送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312号 | ||
截止日期: | 2014-11-25 11:18:30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0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竞价人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等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售后服务承诺书(盖章)。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1、保修期:我公司提供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免费质保期,终身软件免费升级。2、备品备件情况:维修期间只收取零配件工本费,不收取任何维护费用。在质保期和维护期内负责买方的产品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3、培训计划:我方将提供为期 3 天的安装使用培训,由客户指定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调试,原理,操作等。4、售后服务网点: 我公司提供来自三方面的售后服务:☆ 原厂家安装、培训、售后的技术支持,及定期的回访;☆ 香港总公司的售后技术支持,尤其在国内用户交流方面;冠一科仪(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振安电话:***-********☆ 本地专职工程师24小时内到现场的技术支持,和及时的和原厂家的沟通并反馈客户意见和建议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亮电话:***-********-20;137*****0405、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6、售后服务电话:***-********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冠一科仪(集团)有限公司(One Measurement Group Limited)总部设在香港,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与世界上最先进专业的国际厂家合作,引进先进的、精密的临床测试及分析设备,为用户提供全方面的临床技术解决方案。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为冠一科仪(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在北京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的范围有:压力分布测量系统,表面肌电数据采集分析系统,临床步态分析及人体姿态评估系统,三维运动分析与动作捕捉系统,人工关节摩擦实验系统、角度评估与测试系统等。冠一科仪(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被授权为韩国Visol公司、德国Novel公司、德国Zebris公司、美国Noraxon公司、美国AMTI公司、英国Biometrics公司、奥地利Dewetron公司、英国Vicon公司和德国Contemplas等世界知名品牌中国区的销售代理商。为了更便捷地为中国大陆的客户提供服务和支持,冠一科仪(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和广州分别设有代表处,负责在中国大陆所代理产品的技术支持、销售与售后服务工作。我们坚信:我们所拥有的雄厚的技术、完善的方案和全方位的服务,一定能够满足您在临床检测及评定的需求。 | ||||
报价总金额: | 399,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冠一科仪商贸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399,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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