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学院艺术实验楼(研究生)、艺术实验楼(本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陶瓷学院艺术实验楼(研究生)、艺术实验楼(本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浮招字【2014】第57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景德镇陶瓷学院艺术实验楼(研究生)、艺术实验楼(本科)工程勘察、设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陶瓷学院艺术实验楼(研究生)、艺术实验楼(本科)工程勘察、设计;
2、招标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
3、建设地点:景德镇陶瓷学院湘湖校区内;
4、设计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0000㎡;
5、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 6000 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约 1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招标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含总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7、招标内容:景德镇陶瓷学院艺术实验楼(研究生)、艺术实验楼(本科)工程地质勘察、总平图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包括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变配电及照明、园林景观工程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设计;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进行适当有限补偿。
10、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标人最满意方案的设计单位为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本项目主持设计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5、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拟派主持设计的建筑师和结构师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企业设计业绩[提供2011年—2013年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的单体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工程设计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 9:00-11:30分;下午2:30-4:30分,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报名材料费用800元自理。
五、受理报名人名称:景德镇陶瓷学院
报名地点:浮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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