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比选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BXCG202*****000009
公告内容:

雄安新区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服务。

1.3.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1.3.3项目描述:

(1)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原水管道管径为双排DN1000,线路总长约19.4km,管道总长为38.7km。

(2)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配套给排水管线工程,本项目北起南拒马河南岸,南至在建容易线,西起王家庄村,东至京雄高速,雨水管线主管道长度约19km,污水管线主管道长度约5.6km;给水管线主管道长度约32.7km。

1.4服务/采购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保监测、水保竣备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和完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按要求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评审);

(3)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报告书的技术评审;

(4)为完成报告书和评审所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5)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6)编制、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7)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监测记录、监测档案等相关成果报告;

(8)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9)协助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出具的验收报告(鉴定书)等技术资料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并通过评审(如需要);

(10)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核查,并按要求提供与之相关的资料;

(11)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调等工作;

(12)协助监理或施工单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涉及的相关工作等;

(13)采购人届时要求的其他与本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竣备服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6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服务业绩。

注: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则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章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文件参与。

3.2参与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各自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3.3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4日17时00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4时00分;

4.2递交方式: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4.3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开标,申请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解密。

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即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申请人进入开标系统后需在线签到,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交易平台服务电话:01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 系 人:姜经理

联系方式:0312-*******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李经理

联系方式:0312-*******


标签: 水土保持服务 配套工程 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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