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采购条件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师范学院的委托,就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2.2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2-021;2.3采购预算:经费由校方以“餐饮服务费”划拨给中标餐饮企业。2.3.1餐饮服务费=(食堂总营业额-直接经营成本)*65%,直接经营成本包含食材原料成本(主料、辅料、调料及蔬菜等),体现严格成本管控,倡导节约型校园建设。2.3.2中标餐饮企业承担的服务项目包含人员工资(中标方核发给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红塔区工资标准)、保险费(中标方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低值易耗品(毛巾、钢丝球、橡胶手套、拖把、扫把、厨房刀具、洗锅刷、菜筐、料缸、料盆、不锈钢方盘等)费、餐具洗消和卫生保洁费、员工服装费、员工管理及培训费等。2.4采购内容: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实行包干制,为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以学生基本伙食为主,煮品、面点、小吃为辅,提供学生早、中、晚三餐,但不包括食材费用及采买。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20人(最少不得少于16人),岗位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备注合计人数1服务管理负责人1不可缺20(最少不得少于16人)2食品安全员1不可缺3主厨师1不可缺4副厨师2不可缺5切配工2不可缺6洗捡工7可酌减7洗碗保洁工6可酌减注:岗位职数可根据食堂实际经营项目情况增减,但不得低于16人,方案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2.5服务期限:1年。(1)服务期间如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双方其它实质性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或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安全责任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无违规行为,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且师生满意度高于85%,采购人可与成交人协商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也可终止合同重新招标;若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但师生满意度低于70%,则不再续签。(3)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行月评(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一年内三次考评为不合格的即为年度考评不合格,取消其供应商成交资格。如在服务期内采购人行业范围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最新政策规定,若成交人同意接受该形势变更继续服务的,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若成交人不同意接受该形势变更继续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2.6服务地点:玉溪师范学院第七学生保障食堂;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规范操作》等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内部管理的要求,所有人员凭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且佩戴口罩、卫生帽。2.8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2.9为了丰富学校餐饮服务内容和良性竞争,本项目优先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非在本校承办餐饮服务的企业为成交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或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提供);(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须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且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等);3.2.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最少不得少于16人),其中主厨师1人,副厨师2人,持有厨师证,所有人员均具有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未办理健康证的须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3.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中国裁判文书网”(须未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分别进行查询,(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3.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9日起至2022年07月06日(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4.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4.3.1企业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3.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人递交报名的);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4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6.发布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采购人:玉溪师范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邮编:******邮编:******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李师
电话:157*****904
2022年0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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