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天心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人行道违停执法工作和智慧执法系统相关工作要求。

二、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人数:230人(人数为预估,不代表采购人承诺采购数量,具体以实际开通业务人数为准。)

2、服务套餐清单及内容

套餐类别

终端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期

服务内容

国内流量

国内语音

短信

其他

专用套餐

网络支持:全网通5G/4G/3G;

CPU核数:≥8核,Android10.0及以上或者鸿蒙2.0及以上;

运行内存(RAM):≥8G

机身内存(ROM):≥256G;

显示屏:≥6.62英寸;

摄像头:后置5000万+800万+200万,前置≥3200万像素;

电池:≥4500mAh;

3年

≥30G

≥1000分钟

≥500条

内部通话短码本地互拨免费

3、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完善的通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稳定、网络畅通,出现网络故障应及时解决,协议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3人的专职客服团队,配备专职客服经理,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城区内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上门服务,直至故障排除为止。

4、投标人要保证用户在全国区域内网络信号无缝覆盖,确保正常使用。

5、投标人要承诺对所供设备、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按不低于原厂商质保条例及相关供货标准进行供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不安装植入式收费软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项目实施。

3、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4、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开通业务人数,据实结算。按年度付款(合同签订且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开通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年费用,自开通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下一年费用)。

5、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城市管理 通信服务 执法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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