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茧丝绸项目申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茧丝绸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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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商市运〔2022〕15号 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37号)、《商务部关于加强茧丝绸产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培育的通知》(商消费函〔2022〕16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用好财政资金,推动我省茧丝绸行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茧丝绸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科技研发方向。主要包括: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丝绸行业的应用;综合开发应用蚕桑资源,开发利用丝绸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围绕自动化养蚕、机器选茧、缫丝智能化、新型印染等开展科技攻关和研发;围绕茧丝绸各环节推进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实现成果转化。 (二)品质提升方向。主要包括:推广或应用蚕茧质量检测、高效短流程制丝、数字化高速织造、低浴比生态染色、机可洗整理、功能性后整理等环节先进工艺技术,实现蚕桑丝绸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推进升级换代,提升蚕丝品质。 (三)品牌打造方向。主要包括:强化丝绸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支持打造丝绸知名品牌;开展市场拓展活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升级优化销售渠道;强化产品形态功能及消费体验等方面创意设计,推动丝绸产品高端化。 二、支持对象 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我省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完成的符合支持方向、有良好效益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茧丝绸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 (二)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支持标准 对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对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事后奖补。 五、项目申报 (一)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项目的企业,通过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包括扩权县、市)向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于7月4日前报送省厅市运处。 (二)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项目的省级科技研发机构或社会团体,于7月4日前直接报商务厅。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 六、项目评审 商务厅组织项目审核、评审等。 联系人:江浩 联系方式:028-******** 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2022年茧丝绸专项资金申报表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函 4.茧丝绸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6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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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茧丝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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