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凌云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预算用于补助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请对照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根据相关示范区申报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目标,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核后,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备案。
三、请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县,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资金类型:统筹整合类单位:万元
地区 | 合计 | 脱贫县 | 其他县 |
全区合计 | 8000 | 8000 | |
百色市小计 | 4000 | 4000 | |
百色市县级小计 | 4000 | 4000 | |
凌云县 | 4000 | 4000 | |
河池市小计 | 4000 | 4000 | |
河池市县级小计 | 4000 | 4000 | |
大化瑶族自治县 | 4000 | 4000 |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地区 | 百色市凌云县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资金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00万元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00万元 | ||
项目 | 百色市凌云县“泗水缤纷”三产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振兴项目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 | ||
总体目标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通过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推动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探索出一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乡村路径,打造出一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老区样板,总结出一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引领示范。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通过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推动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探索出一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乡村路径,打造出一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老区样板,总结出一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引领示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示范区数量 | 1 | 1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 | 无 | 无 | ||
已建工程质量问题 | 无 | 无 | ||
时效指标 | 建设周期 | 1年 | 1年 | |
年度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
年度资金支付率 | ≥80% | ≥80% | ||
年度建设项目开工率 | 100% | 100% | ||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 | ≥80%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水平 | 培育发展至少1个特色产业 | 培育发展至少1个特色产业 |
示范区域内农民收入增速 | 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示范区域内特色产业带动就业人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集中供水率、常住人口刑事案件发生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 | 至少5个指标明显改善或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至少5个指标明显改善或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乡村振兴工作领域探索出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获得省级以上单位和部门认可 | ≥1项 | ≥1项 | |
总结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乡村振兴工作案例并在省域范围内宣传 | ≥1个 | ≥1个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文件下载:
凌云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预算用于补助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请对照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根据相关示范区申报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目标,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核后,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备案。
三、请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县,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资金类型:统筹整合类单位:万元
地区 | 合计 | 脱贫县 | 其他县 |
全区合计 | 8000 | 8000 | |
百色市小计 | 4000 | 4000 | |
百色市县级小计 | 4000 | 4000 | |
凌云县 | 4000 | 4000 | |
河池市小计 | 4000 | 4000 | |
河池市县级小计 | 4000 | 4000 | |
大化瑶族自治县 | 4000 | 4000 |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地区 | 百色市凌云县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资金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00万元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00万元 | ||
项目 | 百色市凌云县“泗水缤纷”三产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振兴项目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 | ||
总体目标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通过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推动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探索出一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乡村路径,打造出一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老区样板,总结出一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引领示范。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通过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推动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探索出一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乡村路径,打造出一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老区样板,总结出一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引领示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示范区数量 | 1 | 1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 | 无 | 无 | ||
已建工程质量问题 | 无 | 无 | ||
时效指标 | 建设周期 | 1年 | 1年 | |
年度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
年度资金支付率 | ≥80% | ≥80% | ||
年度建设项目开工率 | 100% | 100% | ||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 | ≥80%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示范区域内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水平 | 培育发展至少1个特色产业 | 培育发展至少1个特色产业 |
示范区域内农民收入增速 | 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示范区域内特色产业带动就业人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集中供水率、常住人口刑事案件发生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 | 至少5个指标明显改善或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至少5个指标明显改善或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乡村振兴工作领域探索出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获得省级以上单位和部门认可 | ≥1项 | ≥1项 | |
总结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乡村振兴工作案例并在省域范围内宣传 | ≥1个 | ≥1个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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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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