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山羊)示范户物化补贴招标公告
海门区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山羊)示范户物化补贴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畜牧兽医站就2021年海门区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山羊)项目示范户物化补贴进行采购(二次),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海门区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山羊)项目示范户物化补贴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的物品为复方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溴氰菊酯溶液、蓝大褂及防护胶靴,具体参数和要求如下: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7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付款
本次招标报价包括货物运输、服务、税金、送货到全区(除海永镇外)10个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等所有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款。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诚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及报价单一起装订(报价单放至第1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
3.投标单位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日期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恶意报价,如有明显低于生产与运输成本等恶意报价行为,评标小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对本采购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24小时前送至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农林大厦605办公室,采购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单位均理解并接受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同时投标单位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2年7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采购采取不见面评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EMS等快递方式寄至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南通市海门区畜牧兽医站,收件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13-********。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为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仍不足三家的,经局采购领导小组同意,采购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评审,按照二次报价和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持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2.各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根据要求准备投标材料,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单位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南通市海门区解放中路67号农林大厦605室。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13-********。
南通市海门区畜牧兽医站
2022年6月29日
2021年海门区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山羊)项目示范户物化补贴采购公告(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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