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63010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2]06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1】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和专项债资金:*****.0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吨/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吨/日,建设永定河排涝泵站1座,设计流量35.4m3/s,解决区域涝水排水;新建未来科技城规划10单元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近期2.5万吨/日,远期5万吨/日,解决区域排水出路。实施永定新河北路(高新区次干路三-津宁辅道)工程,道路长度430.3米;实施西环路(西环路(26单元)-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621.1米。随路实施包含交通、绿化、照明、涵洞等工程,用于提供污水处理厂和泵站的对外交通联络。,总投资额*****.0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范围:新建未来科技城规划10单元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近期2.5万吨/日,远期5万吨/日,解决区域排水出路。实施永定新河北路(高新区次干路三-津宁辅道)工程,道路长度430.3米;实施西环路(西环路(26单元)-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621.1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随路实施包含交通、绿化、照明、涵洞等工程,用于提供污水处理厂和泵站的对外交通联络。本工程最大给水管径约d1500,最大排水管径约d800,最大基坑深度小于为5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及施工准备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230.7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2年08月02日 至 2028年12月2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2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2月2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2年08月02日 至 2022年08月17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12月21日 至 2028年12月2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 名、总监驻场代表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均应具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4、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 6.1 项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至 2022年07月0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3.1款规定的投标单位,电话或邮箱tjrxyzb@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克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邮政编码:******联系人:薛健楠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晏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 号
邮政编码:tjrxyzb@163.com联系人:吕工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2年06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薛健楠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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