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6月28日,我院组织召开了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根据《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鹤峰县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鹤峰县走马镇文卫路(原走马镇中心卫生院院内)。项目实际建设了业务综合楼一栋,综合楼为地下3层,地上11层,共14层,占地面积1600m2,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了取暖、供氧、供电、供水等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等。为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床位290张。医院设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皮肤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医学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产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共16个科室,不涉及传染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鹤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7年8月委托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10月编制完成了《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10月13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17]109号文对《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项目环评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医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排放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医院检验、分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特殊性质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行政办公楼,生活污水通过行政办公楼后侧的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医院西侧自建的250t/d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后接入文卫路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医院营运期未设置煎药房,委外煎药,无煎药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进出医院车辆尾气。医院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西侧,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了加盖密封处理。对于进出医院车辆采取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等措施。

3、噪声

医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医院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布置于地下层,配电房设置专用设备房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医院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院建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临时储存交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医院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由于新业务综合楼运营时间较短,污水处理站尚未进行污泥清掏,后期根据污泥的产生情况进行定期清掏,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

医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排放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医院检验、分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特殊性质污水。生活污水通过行政办公楼后侧的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医院西侧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文卫路市政污水管网。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中各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

医院营运期未设置煎药房,委外煎药,无煎药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进出医院车辆尾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出入医院的车辆主要为小型车,出入车辆少,排放的车辆尾气少,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医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医院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医院东、西、北侧厂界处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 类标准,南侧厂界处噪声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南侧临近文卫路,该路段车流量大,噪声背景值较高。

4、固体废物

医院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院建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临时储存交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由于新业务综合楼运营时间较短,污水处理站尚未进行污泥清掏,后期根据污泥的产生情况进行定期清掏,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鹤峰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医院绿化建设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鹤峰县中医院

地址:鹤峰县走马镇文卫路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18-*******

附件:鹤峰中医院验收报告.pdf

鹤峰县中医院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综合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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