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颍东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颍东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颍东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颍东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徽、阜阳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颍东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部署,坚持落实为要、质量优先,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新阶段现代化颍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总体要求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障和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权力保护和公平竞争,努力实现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共利益兼得,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行政保护体系,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保障

1.统筹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实施2022-2023年《颍东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开展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感知和关切,精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评价体系建设,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和依据。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各项规定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信用监管等制度。指导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纠纷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3.保持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高压态势。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肃处理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注册行为,及时处置上级交办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对代理机构和申请人进行处理。主动排查非正常申请行为,建立精准管理名单和重点监控名单,提高监管效能,严防非正常申请外溢造成国际影响。协同科技、财政等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

4.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设纠纷调解组织,培育仲裁、公证机构,做好行刑衔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和维权援助工作,提高权利人依法合理维权的便利度和可及性,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加强对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引,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健全自律和约束机制,创新保护方式、提升保护效能。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常态化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依法严格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推动技术调查官、专家库和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机构等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二)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

1.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解决。公开受理范围、拓宽案源线索、畅通受理渠道,全面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加强全市范围内办案业务交流,市县一体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着力破解不会裁不敢裁等问题。推动建立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行政裁决、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有机衔接,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

2.强化商标品牌保护。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依托全省白酒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知名白酒商标品牌保护。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强化涉驰名商标案件管理,严格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审核,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商标保护名录,将我区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的注册商标,纳入重点保护范围。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开展春茶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保护。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重点加强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全链条保护

1.护航重大活动。全力做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协同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台,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为办好我区大型展会做好保障。

2.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专项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业化建设,有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共享,提升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3.聚焦关键环节。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与沪苏浙协同,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完善政企联络员制度,指导电商企业健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重点市场等各类市场,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

4.紧盯重要时段。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地理标志进田头、进企业、进农户”活动,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建设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颍东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创新创优创特色,打造一批一流保护服务机构。

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利用省知识产权集成服务江淮在线平台,打造我区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中医药等)和民间文学艺术等门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一窗口统办、一平台交易、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动智能化保护监管。

3.推动试点示范。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申报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点的突破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深化技术调查官和侵权鉴定试点工作。

四、推进计划

(一)第一阶段(3月-5月)。制定实施方案或者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集中销毁侵权物品,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在全省春茶产销旺季,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治理,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使用行为。

(二)第二阶段(6月-10月)。建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颍东工作站、颍东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机制制度建设并正常开展运行。召开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举办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案例宣讲和集中研讨活动,推动案件办理业务交流和能力提升。集中执法办案力量,深入开展执法保护行动,加大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加大案件公开力度,塑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第三阶段(11月)。开展年度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各单位对本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具体措施、活动情况和案件数量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级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行政保护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约谈、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强业务指导。对下级单位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复。积极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和评选发布工作。

(三)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宣传贯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解读和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衔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培养力度,创新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保护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属地责任,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舆情和突发事件。加大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的宣传力度,震慑侵权违法行为。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仲裁、调解的优势特点、经验成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裁决、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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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知识产权 实施方案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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