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东部新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包括鹭海路、金塘南路、碧海街(朝阳四街),诗海路(山海南路),第三、四、五街共七条市政道路工程,规模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备注 | 1 | 鹭海路 | 3036.267m | 沿线桥梁已全部完成 | 2 | 金塘南路 | 3193.846m | 3 | 诗海路(山海南路) | 1054.83m | 4 | 碧海街(朝阳四街) | 1006.53m | 5 | 第三街 | 1554.67m | 6 | 第四街 | 1474.5m | 7 | 第五街 | 1285.464m |
2.1.2 本工程造价:约17670万元。 2.2 招标范围:现场 “三通一平”、临设、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专业监理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市政专业监理员6人、安装专业监理员1人(需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整,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查询(或电话咨询****-********高小姐)。 7.2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6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7.7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试运行期间,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尽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匹配相应投标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无需提供收据,由中心直接在网上退还至原交纳的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清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玉平 联系电话:****-********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