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451YLBZ/2021-*****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
一、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受理建议提案19件(含建议7件,提案12件),其中:承办7件,分办4件,主办2件,协办6件,全部案件均已按照各项要求,分别与代表、委员以会面、座谈、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了良好沟通,以签发文件形式进行答复,并按时在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进行答复办理。 二、重点建议及提案办理情况 由于今年我局在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中没有指定重点建议提案,因此,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在已受理的19件建议提案中,根据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中自行选定了2件由我局独立承办的人大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建议进行办理。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接到交办通知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议案工作,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承办处室坚持从快从优从实的办理原则,确保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制定了市医保局重点建议提案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并由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办。三是规范办理,注重实效。我局在健全办理制度、规范程序的同时,组织与提出该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从政策制定、待遇支付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介绍了我市目前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认可。四是再次回访,建立联系。在建议办理工作完成后,责成相关部门同志再次对该代表进行回访,进一步询问在医疗保障领域是否还存在其他疑问及意见建议,并与代表建立了工作联系,在今后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将首先征求代表委员的工作建议,以促进医保工作良好发展。 三、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在办理结果分类工作中,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除6件协办件外,其余13件建议提案中,A类9件,B类1件,C类3件。对于其中的B类结果案件,我局已列入工作计划进行积极推进解决;对于其中的C类结果案件,我局责成承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向代表委员进行了诚恳解释,或属于其他部门职能,或权限在国家及省级部门,代表委员均表示理解。 四、办理质量 在13件承办、分办、主办的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 五、建议提案落实率 在13件承办、分办、主办的建议提案中,除3件C类结果案件外,可转化落实建议为10件,已落实9件,1件B类结果案件中的建议正在积极落实转化中,因此目前建议提案落实率为90%(9件/10件)。 六、亮点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将建议提案的转化落实作为工作办理的根本指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实事求是原则,主动保持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在医疗保障重大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最终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共同增强全市人民医疗保障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体现在:就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分担问题,我市共组织落实了国家和省共168种集采药品,涵盖慢性病、心血管、抗肿瘤、精神类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同时也对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人工晶体开展带量采购工作,降价幅度明显。如盐酸二甲双胍常释片(0.25g),集中采购价格为每片3分钱,降价幅度达到92.3%;冠脉支架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价达到93%。开展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以来,累计为我市人民群众节约医药费用超过了5.5亿元。就解决我市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无需支付本应个人承担的310元参保缴费费用;取消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相对于普通参保居民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相对于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元降低为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就提高糖尿病患者幸福感问题,我局出台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哈尔滨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糖尿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由原100元降至50元,支付比例由原50%、55%分别提高至55%、60%;同时,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线上、线下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两病”门诊政策,解读相关政策,并要求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做好本院医务人员培训,为百姓主动宣传、正确解读“两病”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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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
一、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受理建议提案19件(含建议7件,提案12件),其中:承办7件,分办4件,主办2件,协办6件,全部案件均已按照各项要求,分别与代表、委员以会面、座谈、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了良好沟通,以签发文件形式进行答复,并按时在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进行答复办理。
二、重点建议及提案办理情况
由于今年我局在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中没有指定重点建议提案,因此,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在已受理的19件建议提案中,根据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中自行选定了2件由我局独立承办的人大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建议进行办理。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接到交办通知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议案工作,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承办处室坚持从快从优从实的办理原则,确保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制定了市医保局重点建议提案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并由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办。三是规范办理,注重实效。我局在健全办理制度、规范程序的同时,组织与提出该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从政策制定、待遇支付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介绍了我市目前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认可。四是再次回访,建立联系。在建议办理工作完成后,责成相关部门同志再次对该代表进行回访,进一步询问在医疗保障领域是否还存在其他疑问及意见建议,并与代表建立了工作联系,在今后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将首先征求代表委员的工作建议,以促进医保工作良好发展。
三、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在办理结果分类工作中,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除6件协办件外,其余13件建议提案中,A类9件,B类1件,C类3件。对于其中的B类结果案件,我局已列入工作计划进行积极推进解决;对于其中的C类结果案件,我局责成承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向代表委员进行了诚恳解释,或属于其他部门职能,或权限在国家及省级部门,代表委员均表示理解。
四、办理质量
在13件承办、分办、主办的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
五、建议提案落实率
在13件承办、分办、主办的建议提案中,除3件C类结果案件外,可转化落实建议为10件,已落实9件,1件B类结果案件中的建议正在积极落实转化中,因此目前建议提案落实率为90%(9件/10件)。
六、亮点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将建议提案的转化落实作为工作办理的根本指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实事求是原则,主动保持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在医疗保障重大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最终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共同增强全市人民医疗保障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体现在:就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分担问题,我市共组织落实了国家和省共168种集采药品,涵盖慢性病、心血管、抗肿瘤、精神类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同时也对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人工晶体开展带量采购工作,降价幅度明显。如盐酸二甲双胍常释片(0.25g),集中采购价格为每片3分钱,降价幅度达到92.3%;冠脉支架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价达到93%。开展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以来,累计为我市人民群众节约医药费用超过了5.5亿元。就解决我市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无需支付本应个人承担的310元参保缴费费用;取消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相对于普通参保居民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相对于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元降低为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就提高糖尿病患者幸福感问题,我局出台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哈尔滨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糖尿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由原100元降至50元,支付比例由原50%、55%分别提高至55%、60%;同时,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线上、线下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两病”门诊政策,解读相关政策,并要求医院医保工作人员做好本院医务人员培训,为百姓主动宣传、正确解读“两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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