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扶余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4-9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已由国土资厅发[201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按照省厅和松原市有关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部署,参照《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吉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细则》要求,我市决定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主要包括:(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以二次调查和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以图斑为单元,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以市为统计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掌握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总体状况;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议。(二)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评价: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以二次调查中各县(市、区)报送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作为参考,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利用状况等,形成“不稳定耕地”调查结果,实现“不稳定耕地”的上图入库。(三)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调查评价: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对比二次调查与199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有耕地增加的县(市、区),对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形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的新增耕地面积调查结果,实现对这部分新增耕地的上图入库。
2.2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
2.3服务期限:2014年12月20日-2015年3月20日结束。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规定的要求。
2.6项目规模:扶余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总面积约152.75万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和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投标人承担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参加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或更新土地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任务的单位,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本单位内有足够的正式相关技术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以上,技术员20人以上。
3.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1月27日至 2014 年12月3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汇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测绘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13时30分。
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扶余市扶余大街360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0431-8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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