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米、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宝华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米、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华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米、油)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句容市宝华中心小学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供货期: 按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

最高限价:

品种

备注

优质、一级大米

一级大米:2.2元/斤;

优质大米:2.6元/斤。

生产商提供的粮食产品须有完备生产检验证明,询价现场提供规格为5Kg/袋包装样品一份及检验证明(报告)。

菜籽油、非转基因大豆油

菜籽油:18元/升;

非转基因大豆油:15元/升

生产商提供的粮食产品须有完备生产检验证明,询价现场提供规格为5升/桶包装样品一份及检验证明(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供货、仓储、配送及售后等能力的书面承诺和相关人员的健康证);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属于政策免税商户需提供相关证明);

E.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1.时 间: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331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6月27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句容市宝华中心小学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句容市宝华中心小学校

地 址:句容市宝华镇宝华开发区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15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句容市华阳北路29-14号

联系方式:05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5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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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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