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2-2024年度储层酸化解堵增产增注技术服务
冀东油田2022-2024年度储层酸化解堵增产增注技术服务
冀东油田2022-2024年度储层酸化解堵增产增注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2-2024年度储层酸化解堵增产增注技术服务 来自 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在冀东油田区域范围内提供油气水井储层酸化解堵增产增注服务,包括酸液及其他添加剂等化工料配送、配液及现场技术服务,预计每年工作量15井次左右。
2.2 招标范围与服务要求:
①依据招标方单井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油、水、气井酸化解堵及增油技术服务。
②依据招标方提供的相关井况资料制定编写酸化解堵及增油设计方案。
③负责提供油、水、气井酸化解堵及增油技术服务所需各种材料并进行现场技术实施。
④施工结束后负责编写施工总结及效果评价总结。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预算金额:550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要求”。
2.5验收及结算说明
按照气、油、水井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5.1验收合格,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2.5.2如果第一次施工未达到要求,投标方可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实施补救措施,如补救措施无效,判定不合格。所有费用不予结算。
2.5.3如果第一次施工未达到要求,投标方可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实施补救措施,如补救措施有效,连续计算时间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仅结算第一次施工费用,补救措施不予结算。
2.6 标段划分:R否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酸化解堵项目情况,提供相应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2021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定。①自2019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关键人员 HSE 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证和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天以内取得要求证件,如未按期取得,则取消中标资格。
安全负责人1人,合格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关键人员 HSE 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证和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天以内取得要求证件,如未按期取得,则取消中标资格。
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关键人员 HSE 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证和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天以内取得要求证件,如未按期取得,则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
3.7拟投入的主要材料:有机环保酸(生物酸)、暂堵剂、复合驱油剂、复合解水锁剂(表面活性剂)、稠油清洗剂、压裂酸化用多功能添加剂、发泡剂等为自行生产的须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产品包含提供材料的产品);若为第三方采购的,需提供供货协议、第三方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产品包含提供材料的产品)。提供2022年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满足本次招标质量标准要求,检测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供货批次的CMA检验报告,且满足上述性能指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投标人至少拥有石油工程类、油田化学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两名,以上人员应为本企业职工、且为本企业服务二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或投标人与高等院校具有战略技术合作协议,合作领域涵盖本项目内容(提供战略技术合作协议原件扫描件)。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 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咨询电话:0315-*******。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 年7月13 日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刘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lyhfuture******@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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