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一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845,000.00
最高限价(元):32,845,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一
二、采购需求:提供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垃圾分类宣传服务、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服务、智能分类驿站324处、智能环保屋45套、宣教中心等。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
四、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付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拨付剩余30%。垃圾分类设施自验收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人为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邮箱地址: syjl_2000@163.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