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太阳山片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太阳山片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太阳山片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太阳山片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印发改建设【2018】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印江县太阳山片区。
2.2建设规模:改造区域总用地面积******.1 平方米(约合604.37亩),改造建筑面积******.43平方 米,共涉及居民1000户,其中: 纯货币化安置197户,安 置面积*****.64平方米,补偿金额8103.1万元。新建安置 房规划总用地面积*****.58平方米(约合51.87亩),总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住宅面积*****.79平方米、商业面积*****.2平方米,配套用房4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硬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项目总投资:约*****.76万元。
2.4计划工期:30个月(其中设计期2个月满足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服务要求及工期需要;施工工期:28个月)。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分别具有3.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1 日09:00 时至2022年07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资料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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