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拍公告招标公告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拍公告招标公告
潘村镇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拍
公告
为加强对潘村镇农贸市场的管理,更好发挥其效益,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潘村镇农贸市场经营权进行公开对外竞拍:
一、项目名称:潘村镇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
二、项目地点:潘村镇农贸市场
三、招标单位:潘村镇人民政府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潘村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承租资金的合法来源。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七、重大事项披露:
此次潘村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承包期限5年(2022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一年后根据管理业绩及采购方考核结果商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提前一个月签订,签订合同时交承包费);成交后,竞得人需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出租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注:市场管理人员不低于4人,每天保持市场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垃圾运输车辆有竞拍人自行配备)
八、出租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潘村农贸市场承包,竞价起始价每年:*****.00元,竞价保证金:*****.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九、本次竞拍项目由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十、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2022年07月04日09时30分前交纳完毕;保证金现场缴纳,中标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成交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全款(注:竞拍价资金及履约保证金)缴入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户名:明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另行提供。(转账时备注:潘村农贸市场承包经营)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竞拍价资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自然人竞得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后,竞得人必须设立企业或公司,以企业或公司名义经营。
4.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检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竞得人自理。
十一、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十二、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次竞卖项目由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由成交人缴纳给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前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按照规定交纳代理费。
十三、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代理公司和出租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物品移交时,其运输、保管及安全责任等事宜以及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e)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垃圾运输及卫生等相关手续由竟得人按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帮国151*****740
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林139*****788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潘村镇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拍 |
3 | 招标人名称 及联系方式 | 招标单位: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姜帮国 联系电话:151*****470 |
4 | 代理公司名称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林 联系电话:139*****788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60个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缴纳方式:现场缴纳 交纳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
10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详见竞拍文件 |
1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1万元;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招标人指定账户; 退回时间: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
12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2年 07月04日 09时 30分 地 点:潘村镇政府会议室 |
13 | 开 标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潘村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
14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
15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章。 |
16 | 报价限价 | 无 |
17 | 交易文件 解释权 |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8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参照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交纳;上述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
重要 说明 | 公共设施:1.消防设施、 摊位及墙面由潘村镇政府配备;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公共设施、设备等管理、更换、维护维修等费用,由承包经营人自理;2.若农贸市场改造,不延长承包经营期,不减免费用。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2022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一年后根据管理业绩及采购方考核结果商定是否签定下一年合同,提前一个月签订,签订合同时交承包费); 其它事项:1.农贸市场外,根据现状,由发包方规划,指定区域摆摊设点,其他地方不可摆摊设点;2.垃圾清扫后要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桶自行配备;3.中标人对农贸市场经营划行规市,必须经得发包方同意,摊位出租时价格:每个摊位每月50元(1.4米);临时摊位每次1元(1.5米)。 | |
付款 方式 | 自筹。 |
标签: 农贸市场承包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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