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城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
彭州市城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
1、彭州市建设局的城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已由彭发改招[2007]7号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位于彭州市城区。建设地址:彭州市城区东湖北路、置信丹郡东西向、工业大道三支道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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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城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含东湖北路工程、置信丹郡东西向道路工程(东湖北路道路全长416m,宽36m,建设面积为14976m2、置信丹郡东西向道路全长486m,宽22m,建设面积为10692m2,以上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工业大道三支道南段道路工程(工业大道三支道南段全长1021m,宽22m,建设面积为22462m2,水泥混凝土路面。)
2.3项目资金:该项目总投资1015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业主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彭州市城区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均达到国家备案制验收合格要求标准。
3、报名条件时间及要求:
一、施工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取得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3本工程根据川府发[2007]14号.有关规定施工及监理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
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彭州市建设局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二、监理
3.5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并取得项目总监执业证书
3.7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总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彭州市建设局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报名日期:
3.82007年11月26日至2007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3.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3.10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施工20万元,b:监理1万元。
招标人:彭州市建设局(盖章)
办公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
邮政编码:611930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创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南门致民路36号锦江新园19楼
邮政编码:610021联系电话:***-********、********-****
传真:***-********、********-****-8019
联系人:黄先生、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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