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98、110、112、114、116号。竞价公告

标的1: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98、110、112、114、116号。竞价公告

标的1: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98、110、112、114、116号。
标的名称:标的1: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98、110、112、114、116号。
项目编码:GR2021SC******* 挂牌价格39 万元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07-01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7-07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二、资产概况:土地为划拨土地,房产证门牌号为201号实际门牌号为98、100、102、104、106、108、110、112、114、116号,详情见资产信息表
三、标的提供的图片只供参考,以实地情况为准。
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信息表(标的1)

标的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1幢2层201号资产公开转让

挂牌价: 390,000.00 元

保证金: 100,000.00元

地理位置

嘉陵区大通镇人民南街98、110、112、114、116号。

房屋用途

住宅

所在楼层

2层(共6层)

建筑面积

约185.5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建成时间

1992年

装修情况

抵押信息

优先购买权

¨ 有 t 无

房屋现状

o 空置 o 自用 t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元/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房屋处于出租状态2021年8月20日到期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1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

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南充同欣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96C52W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南充市 嘉陵区
住所/注册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茶盘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中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仓储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8******C
批准单位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批处置国有粮企闲置资产的请示
批准日期2019-09-24
批准文号南嘉发改【2019】348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3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成交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受让方应结算价款及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后扣除服务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标的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根据四川义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川义评(2021)字第W3311号)中特别事项披露:
1、评估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和指定、陈述的情况直接影响我们的分析及评估结论,因此估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和指定、陈述的情况合法、真实、完整。因资料失实、缺失、不完整造成的估价结果有误,评估公司和估价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设定估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市场上自由转让为限制条件。
3、本次估价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抵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
4、本次估价结果考虑了无法从房屋剥离、与房屋建筑物使用功能适应且影响房屋使用(经济)价值的装饰装修价值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5、整体物业或整体物业局部所共有共用的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气、视、讯,以及人流、物流、道路等均与整体物业不可分割。因此,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可享有的或应分摊的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气、视、讯以及人流、物流、道路等权益为假设前提。
6、本正式估价报告出具之后,若相关当事方能提供经法院认可的能影响评估结论的合法有效资料,本评估报告书将做相应调整。
7、根据估价范围,本报告估价结果是估价对象在满足上述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且对应本报告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于价值时点的确定拍卖参考价的参考依据,它不是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抵押、融资和变现价值,更不是估价对象在进行处置时的变价价格。
二、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不存在影响对外公开转让的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且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和应为转让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扣除由转受双方承担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七、转让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承租人。
八、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全部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九、受让方获得交易鉴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房产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及房产证照分割事项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直至完成全部登记工作。转让标的自相关权证办理完毕后权属转移至受让方。
十、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交付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后,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十一、如转让标的的租赁期限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尚未到期,原租赁合同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根据租赁合同收取转让方未收部分的租金。如转让标的的租赁期限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前已经到期的,由转让方负责协助买方腾退房屋。
十二、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双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金额,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西南联交所南充分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按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
十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受让成功后,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支付,该笔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保证金中直接扣划。
十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对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交易所指定账户。
十六、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7-0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811*****13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标的1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标的2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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