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详查(保留)(勘查许可证号:T4600002008034010002735)、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俄垒金矿详查(保留)(勘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详查(保留)(勘查许可证号:T4600002008034010002735)、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俄垒金矿详查(保留)(勘查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琼01执65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2年7月31日10时至2022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一、拍卖标的: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详查(保留)(勘查许可证号:T460*****080340*****735)、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俄垒金矿详查(保留)(勘查许可证号:T460*****081140*****272)、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牛岭金矿详查(保留)(勘查许可证号:T460*****091240*****166)共三个探矿权。

    评估价:*****.53万元;起拍价:*****.1475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重要提示:

  1.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向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采矿权延续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2020年5月9日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通告注销该采矿权。因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分别计算出“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十八队(采矿权、探矿权)整合区金矿”内的4宗矿业权评估值,故本院扣除已注销的采矿权价值进行拍卖。

(2)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披露〔海南省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详查(保留)探矿权、海南省东方市牛岭金矿详查(保留)探矿权、海南省东方市俄垒金矿详查(保留)探矿权〕,因《储量核实报告》储量估算范围为整合后矿区范围,且《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设计的对象为整合后矿权,并未针对单个矿权进行开发设计。故本院整体拍卖三个探矿权。

(3)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红泉十八队金矿详查(保留)(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T460*****080340*****735)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5日、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俄垒金矿详查(保留)(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460*****081140*****272)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海南振邦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勘查项目名称为海南省东方市牛岭金矿详查(保留)(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460*****091240*****166)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5日。上述三个探矿权均处于保留状态。

(4)上述三个探矿权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尚未进行过有偿处置。根据目前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要求,均不具备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条件,如政策调整,则要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在转为采矿权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权益。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察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第(二)项规定,“非油汽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第(十九)项规定,“人民法院将探矿权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受让人提交的探矿权变更申请及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变更登记”。

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购买探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探矿权变更的相关条件,其购买及变更登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关于购买资质及矿产权利的变更等具体事项请务必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因自身不具备购买人资格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因购买资格不符无法办理权利变更的风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前往矿区实地查看,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法服联系电话:0898-********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成交金额不含税费,交易所需缴纳的税费和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公司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详细咨询资产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涉及相关证件、证书,由买受人自行查实,变更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风险。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如存在与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标准要求相冲突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生产许可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足额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在2022年8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0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0898-********

法院监督电话:08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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