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自即日起,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全面受理损害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六稳六保”、减税降费、融资、降低要素和物流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税收返还等各项涉企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
2.企业注册、立项、规划、环评、安评、能评、报建等各个行政审批环节中存在“中梗阻”“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现象;审批事项超时限内办结,线上线下两头审批、企业来回跑。
3.服务企业或者群众态度差,办事拖拉、故意刁难、压件不办,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的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的。
4.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的。
5.多头监管、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放任不管、包庇护短、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滥用行政权力的。
6.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甚至无故刁难、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投资入股、兼职取酬、利益输送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7.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设置不当排他条款、破坏公平竞争,在法律、法规之外变相收费和摊派,黑恶势力“路霸”“市霸”掠夺资源、抢夺市场、强行入股、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会费”的。
8.打击偷盗、抢劫、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不力。
9.其他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或事项。
二、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来信地址:新余高新区光伏路1号
邮政编码:******
来访地址: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7办公室(管委会附楼二楼)
举报电话:0790—*******
举报邮箱:qxqjc307@163.com
欢迎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时,请列明具体时间、地点、事项、涉及人员等内容,以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规依纪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 ? ? ? ?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 ?? ? ? ? ? ? ? ? 2022年6月3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