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告
关于杭州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16:3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2020年9月24日,本单位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2020年9月24日杭州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杭州市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一百元,文书编号杭下公(潮)行罚决字*********号并执行。2022年6月27日,杭州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公共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本单位申请信用修复。经本单位审核,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到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9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杭州金锄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予以信用修复。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请于本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分局潮鸣派出所反映。
联系人:黄俊警官
联系电话:0571-********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2年6月27日
标签: 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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