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公司起重设备年度维保采购公告
双环公司起重设备年度维保采购公告
双环公司起重设备年度维保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hbsh-dj- zd -********-01
需 求 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目录
公司就“起重设备年度维保”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采平台http://zb.hbyihua.cn/invitelist.aspx下载。
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2年6月2 日15时00分
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 8日15 时00 分。
4、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到双环公司招标办,或按时间要求发送到需求方指定邮箱shgszbb2021@163.com。逾期送达或发送比选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比选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比选时间:2022年6月 8日15时00分
6、比选地点:双环公司招标办开标室(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不需到现场进行比选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 150*****968
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 0712-*******
8、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 151*****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 日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不满足此表要求的响应无效。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供应商参与资格条件 | 1、未被列入需求方黑名单目录。 2、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4.1、提供完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必须满足招标项目类别、专业、级别和承包范围。资质证书在投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4.2、投标单位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三体系认证。 4.3、投标维保单位必须持有起重机生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者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 4.4所有维修人员都必须持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Q1(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或者Q2(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以取证时间为准),维保团队必须同时具备Q1+Q2+A5的资格组合。 |
2 | 联合体比选 | ?不接受 □接受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如果有的话) 注: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 |
3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接受 |
4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
5 | 保证金(汇款用途请明确备注“保证金”) | 1、保证金:¥ *****(元) 2、保证金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应城化工支行 开户行账号:420*****808********* 3、与双环公司有往来供应商可出具同意从往来中冻结保证金金额的承诺函 |
6 | 比选有效期 | 60日(日历天)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 其他:电子文件壹份(U盘) |
8 | 需求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如果同一内容在响应文件多处出现且响应意思表达不尽一致的,则按照更有利于需方的意思表达进入合同内容。 |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
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
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
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比选保证金
6.1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
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
(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
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置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必须书面提供有效的证据需求方才予以受理。
9、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较低的原则推选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
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
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三章 项目要求一、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
税率 | 开具含6%增值税专票,一票制。 |
交货地点 |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考勤及日常工作,按考勤及工程项目申报表按月结算。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执行有效期自2022年6月15日— 2023年6月15日。 |
如对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发票、交货期等存在有异议请在“商务偏离明确注明” |
三、报价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维保人数 | 报价单位 |
1 | 双环公司起重设备维保 | 7人 | 元/人/天 |
双环公司起重设备维保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范围双环公司现有起重机械行车及电动葫芦共计:109台(详见附件《双环公司起重设备台账》)。
二、工作内容(一)双环公司起重机械实行驻厂维护保养方式,维保单位全面负责维保期内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所有维修及保养相关事宜(所有设备主体、不含轨道更换、备用抓斗修复、电器修复),不得转包或分包相关业务。
(二)对双环公司现有109台起重机械按照《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点检标准(机械) 》、《起重机械点检标准(电气) 》,进行点检和维护保养,确保维保质量,每月28日向双环公司提交当月点检检查表。
(四)每年6月维保单位根据点检记录、维修记录和实际运行状态,向双环公司提出《年中预防修理计划》,并提供预防修理计划的方案、工期、预算等内容;每年12月向双环公司提出《次年年度预防修理计划》,并提供预防修理计划的方案、工期、预算等内容。
(五) 每年固定时间组织对现有61台起重机进行一次额定载荷试验,试验标准按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执行,并于试验后提交相关的试验记录。每年固定时间组织对现有61台起重机的轨道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标准按照GB*****-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并制作提交检测报告。
(六) 维保单位需制定符合双环公司实际的应急响应方案,每年组织双环公司操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出现紧急情况时按应急方案有序处理。
(七)对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年度检验及定检提供支持,通过并取得定检报告及使用标志。维保单位需确保双环公司所有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合格,否则重新检验相关所有费用由维保单位负责。
(八)对双环公司新增起重机械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新起重机械质保期内的点检保养工作。
(九)协助双环公司完成各级管理部门(含省、市和双环公司)关于安全、环境及特种设备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及后续的改善目标的完成。
(十)开展对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点检维护的教育培训(不少于1年2次)。
(十一)维保单位应配合双环公司对起重机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出具相关满足双环公司格式要求的故障报告。
(十二)维保内容不包含《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2号)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含义内容。
三、项目周期自2022年6月15日— 2023年6月15日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2号)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01-2006)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五、承包商资质(一)投标维保单位必须持有起重机生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者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
(二)所有维修人员都必须持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Q1(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或者Q2(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以取证时间为准),维保团队必须同时具备Q1+Q2+A5的资格组合。
(三) 投标提交技术资料。
(四)提交企业及人员资质证明,并对真实性负责,经核实不符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交组织架构及人员履历,并对真实性负责,经核实不符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规章制度要求
维保单位驻厂维保期间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维保单位驻厂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双环公司各项制度及作息时间,接受双环公司的监督。
(1)根据双环公司起重机械数量及维修保养的工作量,维保单位在维修现场至少需派驻7名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其中6人全面负责包括维修保养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务;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增加符合要求的维护人员以按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从而保证双环公司生产不受影响;1名维修人员作为现场联络及管理人员,并作为安全协调员负责维修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同时承包商应提供该项目管理组织联络图,以便双环公司相关部门能及时联络沟通。
(2)维保单位有足够的后备维修和技术支持人员,在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以随时调配,以保证各项工作按工期、质量等要求顺利进行;维保单位建立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考核本单位人员,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双环公司。
(3)维保单位驻厂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中途换人必须提前一周及以上进行报备,并得到双环公司的同意。进入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双环公司安全培训;保证人员能够满足现场设备维护保养的技术需要。
(4)工作时间遵循双环公司作息时间, 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无故缺勤或作息时间早退人员按《双环员工条例》进行考核。维修人员因事外出,必须事前通知双环公司起重机械主管,并安排后备维护人员进场,新增加的维护人员进入双环公司现场维修需得到双环公司起重机械主管的同意,维保单位应确保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7人。
维保单位驻厂人员全部统一着装(包括安全帽),能明显识别。
由于维保单位驻厂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七、维保管理要求
(一)维保单位报价需包含起重机械的维保服务,提交完整的《起重机械预防保养方案》根据每台起重设备实际状况及保养内容要求,对应起重机械分别罗列。
(二)维保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每次检修、保养工作后的记录,并取得报修或送保人员的签字确认(检修、保养记录内须包含检修保养时间、起重机编号、故障内容、备件更换情况、检修保养内容等,保养内容须和双环公司提出的保养内容相吻合、对应),相关记录须满足QMS及EMS 的要求;对于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护记录、故障记录及相关报表按照双环公司要求存档。
维保单位应按照经双环公司认可的点检维护表要求及内容合理安排好保养工作,同时作为有经验的维保单位应根据保养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环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保养内容以确保起重机械正常运行。
每月对所承包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故障及时消除;每月底对维修保养情况提交总结报告,并发布下月的维保计划。
维保单位需配备维修保养相应的工具、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等。
维保单位应根据平时的维修保养情况,需要提前对备件情况进行预估,尽量提前购买,避免因为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非工作时间的故障起重机应急维修
维保单位在接到双环公司电话、邮件或书面通知后,指派专业维修人员1小时内赶至现场;故障修复时间要求: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制定出维修方案。
因维修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维保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甲方设备管理人员下达的日常维护和工作指令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检修作业。
八、物资备件
(一)所有维保项目用零部件原则上由甲方提供,乙方需准备易损件备库。如情况紧急可报批准后维保单位提供。维修前由维保单位将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清单,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规格型号及数量,再报物管部核价(按甲方预招价格),如无预招价格,可由物管采取招标议价的方式核价,核价后报甲方设备管理部审批,审批件作为月度结算资料附件一并报审。维保单位所提供的零部件均需提供进货证明及发票复印件入库并通过三方联合验收。
(二)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的所有辅件(如清洗剂、密封胶、 砂纸等)均由维保单位承担。
(三)维修过程中需要的零部件,乙方提供备件前,应经公司仓库核库,优先使用双环公司现有库存。
(四)部分零部件由于停产等原因无法购买到的可以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进行替代;供应商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时应提前告知双环公司,并征得双环公司的同意;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信息、授权书复印件、产品合格证等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发票复印件;供应商须建立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台账,并跟踪该零部件的运行情况。
(五)因维保单位维修或其提供的零部件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承包方应按双环公司损失的价值无偿赔偿,并按照双环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后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六)因维保单位维修或由其提供的零部件问题导致设备暂时无法修复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或造成产线停线时间达到1个工作日,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九、考核办法
停机时间考核
无备件更换的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发生备件更换的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等待备件的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停机时间达到3个工作日的,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计划台时(计划检修台时)除外,检修超期等维保方原因影响生产,将对维保单位按台时进行考核
停线时间考核
由于起重机无法使用造成产线停线时间达到2个工作日,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安全事故考核
维保期内由于供应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法律法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2起高风险未遂事故)的,双环公司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双环公司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发生的服务费用。
环境事故考核
维保期内由于供应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法律法规要求造成环境事故累计达到2起的,双环公司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双环公司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发生的服务费用。
交付要求
维保服务期内详细记录设备故障履历和流程中规定的表格的纸质和电子档,纸质文档按月整理成册。
维保服务期内提交61台行车的载荷实验报告。
维保服务期内提交61台行车的轨道检测报告。
维保服务期内组织应急演练并提交演练记录。
维保合同到期时,所有维保清单内包含的起重机械应达到满足双环公司使用要求的状态,未能及时到达的状态应继续追踪直至到达,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验收标准
所有双环公司起重机械均按照《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点检标准(机械)》、《起重机械点检标准(电气)》进行保养。
所有文档、记录、台帐,均认真完整填写并交付甲方起重机械主管。
保证双环公司起重机械均通过特检院的定检检验和委托检验,并取得合格标志,如含有未通过年检起重机械需维修直至取得合格标志后方可进行结算,并扣除相应费用。
安全要求
承包商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需要签署“双环公司承包商安全协议书”并遵从其中的所有规定;承包商员工在双环公司需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制度要求。《双环公司承包商安全协议书》与《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附件另附。
环境要求
承包商员工维保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制度要求。
维修保养过程中注意噪声、污水、粉尘、维修垃圾的控制和处理。
维修保养中产生的损坏配件清单、实物经双环公司签字确认后送固废处理场处理。
维修现场和休息场所必须遵循甲方5S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维保费计取
对维保人员单价(元/天/人)进行招标。
维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情安排职工轮休,维保人员轮休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方可休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要安排好值班工作。
维保费结算
维保人员费(元)=维保人数×维保单价(元/天)×出勤天数
管理人员费(元)=核定管理人数×管理人员单价(元/天)×出勤天数
维保费支付
每月5号前,维保单位将维保工作的考勤、上月工作情况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组织对上月维保单位的考勤、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每月15日前维保单位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完成情况报设备管理部、预决算审核办理结算。
备注:
技术要求中带☆部分为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则双环公司可直接判定不合格。
付款方式: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考勤及日常工作,按考勤及工程项目申报表按月结算。
维保单位具有相应的机电设备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起重机械安装资质。
保运单位为保运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提供医院体检证明,每一名作业人员需购买不低于90万元的保险或工伤保险。
必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在现场成立保运项目部,以经理挂帅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配置合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取证),保证项目部有效运行,维保班组必须设置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维保单位必须建立适应保运工作的技术管理体系。除负责维保工作的协调指挥主要领导外,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本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工程师。
起重设备、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配备一名且有效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合同模版:
起 重 设 备 维 保 合 同
甲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双环公司起重设备维保
工程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一、双环公司起重设备汇总表( 台)及本合同二、维保方式。
材料提供方:维保起重设备及其所有零部件或配件等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仓库无检修急需零部件或配件且又无法立即采购到位,由乙方提供的零部件或配件,按双环公司最新行车配件预招结果对比表价格予以参照结算,如有物管具体批价的优先以物管批价为准。如氧气、乙炔、电焊条等辅材和临时设施(含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及施工用库房等)由乙方提供。
机械提供方:吊车、脚手架甲供,其它乙供 。(填“甲方”或“乙方”)
二、维保方式
2.1乙方必须持有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
2.2按照本合同四、质量标准,本合同六、工作内容及本合同七、技术要求等相关条款推进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并依据专业管理部门签批的《工程项目申报表(工作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检维修作业。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2年6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3年6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4.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4.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4.5《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Q7001-2006);
4.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五、合同价款
月度维保费用(大写): (人民币)、(小写)。
概算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其它约定: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考勤及日常维保工作协调,按考勤及工程项目申报表按月结算,乙方报价含13%增值税及运费。
六、工作内容
6.1双环公司起重机械实行驻厂维护保养方式,维保单位全面负责维保期内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所有维修及保养相关事宜(所有设备主体、不含轨道更换、备用抓斗修复、电器修复),不得转包或分包相关业务。
6.2对双环公司现有 台起重机械按照《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点检标准(机械) 》、《起重机械点检标准(电气) 》,进行点检和维护保养,确保维保质量,每月28日向双环公司提交当月点检检查表。
6.3每年6月维保单位根据点检记录、维修记录和实际运行状态,向双环公司提出《年中预防修理计划》,并提供预防修理计划的方案、工期、预算等内容;每年12月向双环公司提出《次年年度预防修理计划》,并提供预防修理计划的方案、工期、预算等内容。
6.4 每年固定时间组织对现有台起重机进行一次额定载荷试验,试验标准按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执行,并于试验后提交相关的试验记录。每年固定时间组织对现有 起重机的轨道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标准按照GB*****-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并制作提交检测报告。
6.5 维保单位需制定符合双环公司实际的应急响应方案,每年组织双环公司操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出现紧急情况时按应急方案有序处理。
6.6对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年度检验及定检提供支持,通过并取得定检报告及使用标志。维保单位需确保双环公司所有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合格,否则重新检验相关所有费用由维保单位负责。
6.7对双环公司新增起重机械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新起重机械质保期内的点检保养工作。
6.8协助双环公司完成各级管理部门(含省、市和双环公司)关于安全、环境及特种设备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及后续的改善目标的完成。
6.9开展对双环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点检维护的教育培训(不少于1年2次)。
6.10维保单位应配合双环公司对起重机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出具相关满足双环公司格式要求的故障报告。
6.11维保内容不包含《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2号)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含义内容。
七、技术要求
7.1规章制度要求
7.1.1乙方驻厂维保期间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4.1-4.7中涉及的相关法规;
7.1.2乙方驻厂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双环公司各项制度,接受双环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
7.2组织及人员要求
7.2.1根据双环公司起重机械数量及维修保养的工作量,维保单位在维修现场至少需派驻7名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其中6人全面负责包括维修保养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务;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增加符合要求的维护人员以按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从而保证双环公司生产不受影响;1名维修人员作为现场联络及管理人员,并作为安全协调员负责维修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同时承包商应提供该项目管理组织联络图,以便双环公司相关部门能及时联络沟通。
7.2.2维保单位有足够的后备维修和技术支持人员,在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以随时调配,以保证各项工作按工期、质量等要求顺利进行;维保单位建立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考核本单位人员,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双环公司。
7.2.3维保单位驻厂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中途换人必须提前一周及以上进行报备,并得到双环公司的同意。进入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双环公司安全培训;保证人员能够满足现场设备维护保养的技术需要。
7.2.4工作时间遵循双环公司作息时间, 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无故缺勤或作息时间早退人员按《双环员工条例》进行考核。维修人员因事外出,必须事前通知双环公司起重机械主管,并安排后备维护人员进场,新增加的维护人员进入双环公司现场维修需得到双环公司起重机械主管的同意,维保单位应确保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7人。
7.2.5维保单位驻厂人员全部统一着装(包括安全帽),能明显识别。
7.2.6由于维保单位驻厂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7.3维保管理要求
7.3.1乙方报价需包含79台起重机械的维保服务,提交完整的《起重机械预防保养方案》根据每台起重设备实际状况及保养内容要求,对79台起重机械分别罗列。
7.3.2提交自行设计的《故障履历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故障基本信息,故障分类、停复机时间、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处理方法、防再发对策等要素信息在内),经双环公司审核批准后,供工作使用。
7.3.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每次检修、保养工作后的记录,并取得报修或送保人员的签字确认(检修、保养记录内须包含检修保养时间、起重机编号、故障内容、备件更换情况、检修保养内容等,保养内容须和双环公司提出的保养内容相吻合、对应),相关记录须满足QMS及EMS 的要求;对于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护记录、故障记录及相关报表按照双环公司要求存档。
7.3.4乙方应按照经双环公司认可的点检维护表要求及内容合理安排好保养工作,同时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应根据保养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环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保养内容以确保起重机械正常运行。
7.3.5每月对所承包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故障及时消除;每月底对维修保养情况提交总结报告,并发布下月的维保计划。
7.3.6乙方需配备维修保养相应的工具、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等。
7.3.7需要有关起重机厂家协助维修时,双环公司仅提供联络方式,其余工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含在总包合同内。
7.3.8乙方应根据平时的维修保养情况,需要提前对备件情况进行预估,尽量提前购买,避免因为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7.3.9非工作时间的故障起重机应急维修
乙方需制作并公示应急预案(含应急救援制度、启动条件、组织架构、联络方式、汇报制度)。 乙方在接到双环公司电话、邮件或书面通知后,指派专业维修人员1小时内赶至现场;故障修复时间要求: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制定出维修方案。
7.3.10因维修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3.11按照设备管理人员下达的日常维护和工作指令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检修作业。
7.4 维保用零部件
7.4.1所有维保项目用零部件原则上由甲方提供,乙方需准备易损件备库。如情况紧急可报批准后维保单位提供。维修前由维保单位将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清单,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规格型号及数量,再报物管部核价(按甲方预招价格),如无预招价格,可由物管采取招标议价的方式核价,核价后报甲方设备管理部审批,审批件作为月度结算资料附件一并报审。维保单位所提供的零部件均需提供进货证明及发票复印件入库并通过三方联合验收。
7.4.2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的所有辅件(如清洗剂、密封胶、 砂纸等)均由维保单位承担。
7.4.3维修过程中需要的零部件,乙方提供备件前,应经公司仓库核库,优先使用双环公司现有库存。
7.4.4部分零部件由于停产等原因无法购买到的可以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进行替代;供应商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时应提前告知双环公司,并征得双环公司的同意;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信息、授权书复印件、产品合格证等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发票复印件;供应商须建立使用原厂授权生产的零部件台账,并跟踪该零部件的运行情况。
7.4.5因维保单位维修或其提供的零部件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承包方应按双环公司损失的价值无偿赔偿,并按照双环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后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7.4.6因维保单位维修或由其提供的零部件问题导致设备暂时无法修复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或造成产线停线时间达到1个工作日,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7.4.7乙方需确保双环公司所有起重机械的年度检验合格,否则重新检验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考核办法
8.1停机时间考核
不需要更换备件的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需更换备件的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等待备件更换的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停机时间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的(40h),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8.2停线时间考核
由于起重设备无法使用造成生产线停线时间达到2个工作日以上的(16h),双环公司为处理紧急情况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它承包商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8.3安全事故考核
维保期内由于维保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法律法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两起高风险虚惊事件)的,双环公司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双环公司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发生的服务费用。
8.4环保事故考核
维保期内由于维保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法律法规要求造成环保事故累计达到两起的,双环公司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双环公司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发生的服务费用。
九、交付要求
9.1维保服务期内详细记录设备故障履历和流程中规定的表格的纸质和电子档,纸质文档按月整理成册。
9.2维保服务期内提交37台行车的载荷实验报告。
9.3维保服务期内提交37台行车的轨道检测报告。
9.4维保服务期内组织了应急演练并提交演练记录。
9.5维保合同到期时,所有维保清单内包含的起重机械应达到满足双环公司使用要求的状态,未能及时到达的备件应持续跟踪直至到达,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十、验收标准
10.1所有起重设备均按照《 起重机械周期管理标准》、《起重机械点检标准(机械)》、《起重机械点检标准(电气)》得到了保养。
10.2所有技术要求按本合同7.3维保管理要求中规定的文档、记录、台帐,均认真完整填写并实物交付外施主管。
10.3不满足技术要求按本合同八、考核办法条款规定的予以考核。
10.4所有起重设备均应通过了特检院的年度定检和委托检验,并取得合格标志。
10.5包含应急演练的月份的还需满足组织并实施了应急演练,并做好了相关记录。
10.6维保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验收,满足本合同10.1-10.3项要求方可准予通过验收,违反要求的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余款。
10.7包含年检月份的还需满足本合同10.1-10.4项要求方可准予通过验收,如含有未通过年检起重机械需维修直至取得合格标志后,方准予通过。
10.8包含应急演练月份的还需满足本合同10.1-10.5项要求方可准予通过验收。
十一、安全要求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署“双环公司承包商安全协议书”并遵从其中的所有规定;乙方员工在双环公司需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制度要求。《双环公司承包商安全协议书》与《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附件另附。
十二、环境要求
12.1乙方员工维保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制度要求。
12.2维保及检维修过程中注意噪声、污水、粉尘、维修垃圾的控制和处理。
12.3维保及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损坏配件清单、实物经双环公司签字确认后送固废处理场处理。
12.4维保及检维修现场和休息场所必须遵循甲方5S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十三、维保费计取与支付
13.1维保费结算
维保人员每日出勤不低于7人,
维保人员费(元)=维保人数×维保单价(元/天)×出勤天数
13.3维保费支付
13.3.1每月5号前,乙方将维保人员考勤表、月度维保计划及巡检检修记录(签字版)、工程项目申报表(工作联系单)等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提交给甲方检修分厂、工管初审。
13.3.2 检修分厂、工管初审完毕后,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动力部、预决算中心办理结算;最终结算结论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方意见以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章为准)。
13.3.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甲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实际损失,以上赔偿款从乙方货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乙方追偿。
十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现金或承兑,其它证明及承诺均无效),标准为工程预算额的10%,合同签订前转入甲方财务部专用账户。在未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前,本合同不生效。投标保证金可直接冲抵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15.1开设专户:工程承包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我公司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在发包方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前提供账户信息。
15.2按月支付: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人工费支付方式,承包方每月申请付款前应将盖章的当月应发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考勤表、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凭据(发放明细表、考勤表等)送交发包方财务部,分子公司财务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至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5.3公示监督:施工期间,承包方应在工地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项目部、分包单位、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承包方每月3日公示盖章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后3日内公示盖章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将已结清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盖章承诺书交给发包方财务部,并在工地现场公示30日后,方可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5.4拖欠扣付:若承包方不能及时落实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措施,发包方有权直接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付;若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发包方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在签订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甲方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详见《廉政建设申明书》(附件二)、《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附件三)、《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附件四)的规定。
十七、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附件
附件一、双环公司起重设备汇总表(74台)
附件二、廉政建设申明书
附件三、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附件四、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工程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附件与合同为同一整体,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箱:
(若承包方联系方式变更,需及时通知发包方。)
年 月日年 月日
附件一:双环公司起重机械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额定起重载荷(T) | 提升高度(m) | 安装地点 | ||
热电分厂 | 1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3 | 3 | 12 | 锅炉车间8#炉2#磨煤机 |
2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T | 5 | 12 | 锅炉车间8#炉1#磨煤机 | |
3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3 | 3 | 36 | 锅炉车间5#炉顶 | |
4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3 | 3 | 36 | 锅炉车间6#炉顶 | |
5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3 | 3 | 40 | 锅炉车间7#炉顶 | |
6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3 | 3 | 40 | 锅炉车间8#炉顶 | |
7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5 | 3 | 30 | 锅炉脱硫厂房 | |
8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0 | 10 | 8 | 汽化车间10#给水泵 | |
9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 | 2 | 10 | 燃料车间1#煤棚 | |
10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5 | 5 | 6 | 电气车间和锅炉维修班 | |
11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A-5 | 5 | 8 | 化水厂房(阳塔) | |
12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QT5 | 5 | 24 | 化水车间渣池 | |
13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QT5 | 5 | 24 | 化水车间新渣池 | |
14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XLDA-5 | 5 | 6 | 化水厂房(阴塔) | |
15 | 桥(门)式起重机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5/3T | 15 | 11.3 | 汽机二楼 | |
16 | 桥(门)式起重机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Q20/5T | 20 | 19.5 | 汽机二楼 | |
17 | 桥(门)式起重机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Q32/8 | 32 | 18 | 汽机二楼(4#-5#汽轮机组) | |
18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31.5M | 5 | 18 | 燃料车间3#行车(电厂2#煤棚) | |
19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31.5M | 5 | 18 | 燃料车间4#行车(电厂2#煤棚 | |
20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19.5 | 5 | 24 | 燃料车间1#行车(1#煤棚) | |
21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19.5 | 5 | 24 | 燃料车间2#行车(1#煤棚) | |
22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31.5M | 5 | 15 | 燃料车间新煤棚(电厂4#煤棚) | |
23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31.5M | 5 | 15 | 燃料车间新煤棚(电厂4#煤棚西) | |
24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22.5M | 5 | 15 | 燃料车间新煤棚(电厂3#煤棚) | |
25 | 桥(门)式起重机 | 抓斗桥式起重机 | 5T*22.5M | 5 | 15 | 粉煤灰渣场 | |
联碱分厂 | 26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9 | 5 | 9 | 重质碱二楼 |
27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0-38 | 10 | 38 | 重质碱吊装孔(八楼) | |
28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0T | 10 | 30 | 重碱楼吊装孔(六楼) | |
29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24 | 5 | 24 | 煅烧吊装孔 | |
30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0T | 10 | 18 | 联碱厂老滤过机 | |
31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 | 2 | 26 | 7#煅烧炉厂房吊装孔 | |
32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T | 5 | 25 | 干铵新厂房三楼 | |
33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3T | 5 | 30 | 8#煅烧炉 | |
34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BCD10-24 | 10 | 24 | 碳化三楼带滤机 | |
35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BCD10-24 | 10 | 24 | 碳化三楼带滤机 | |
36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5 | 5 | 30 | 氯化铵车间老结晶 | |
37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 | 5 | 6 | 结晶办公楼一楼固定动火区 | |
38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DDQ-10 | 10 | 9 | 老冰机厂房 | |
39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DDQ-10 | 10 | 18 | 煅烧5#6#炉 | |
40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DDQ-10 | 10 | 9 | 老压缩岗位 | |
41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A5 | 10 | 15 | 老螺杆岗位 | |
42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22.5-20 | 10 | 20 | 新螺杆压缩 | |
43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15 | 10 | 15 | 新冰机厂房 | |
44 | 桥(门)式起重机 | 桥式起重机 | QD16/32T | 32 | 16 | 7#煅烧炉厂房内 | |
45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5T-30 | 5 | 30 | 新系统盐析六楼 | |
46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5T-30 | 5 | 30 | 新系统冷析六楼 | |
47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7.4 | 10 | 12 | 8#煅烧炉 | |
48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20-20 | 10 | 20 | 新真空泵二楼 | |
49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6-16.5 | 16 | 9 | 11#螺杆压缩机房 | |
50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A10-6.5A3 | 10 | 9 | 碳化新系统 | |
51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B5T-13.47 | 3 | 18 | 结晶四系统 | |
制盐分厂 | 52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 | 5 | 12 | 水采反应罐顶 |
53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0 | 10 | 25 | 盐厂Ⅳ组罐五楼吊装孔 | |
54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3 | 3 | 18 | 盐厂I组罐离心机 | |
55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3 | 3 | 18 | 盐厂Ⅲ组罐离心机 | |
56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MD1-5-24 | 5 | 24 | 卤水净化 | |
57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3T-16.5mA3 | 3 | 6 | 二采泵房 | |
58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2 | 2 | 9 | 盐厂循环水泵房 | |
59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起重机 | LD-10- 24 | 10 | 24 | II组罐循环水泵房 | |
60 | 电动单梁 | 3 | 8 | 二组罐检修班厂房 | |||
61 | 桥(门)式起重机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HY5t-13.7m A3 | 5 | 10 | 水采板框 | |
62 | 桥(门)式起重机 | 单梁 | LD5T-12 | 5 | 12 | 水采卤水净化新泵房 | |
63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 | 2 | 4 | 给排水车间 | |
64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BCD-3T | 3 | 9 | 给排水车间 | |
储运分厂 | 65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T | 2 | 9 | 重质碱二楼 |
66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T | 1 | 18 | 轻灰包装六楼 | |
67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T | 2 | 9 | 老肥包装二楼 | |
68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T | 2 | 9 | 重质碱吨袋 | |
69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1T | 1 | 9 | 新轻灰二楼 | |
70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3T | 3 | 9 | 老轻灰吨袋 | |
71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T | 5 | 9 | 老轻灰吨袋 | |
72 | 电动单梁 | 电动单梁 | LX-2T | 2 | 9 | 6#碱库轨道1号行车 | |
73 | 电动单梁 | 电动单梁 | LX-2T | 2 | 9 | 6#碱库轨道2号行车 | |
74 | 电动单梁 | 电动单梁 | LX-2T | 2 | 9 | 6#碱库轨道3号行车 | |
75 | 电动单梁 | 电动单梁 | LD-2T | 2 | 9 | 1#运输库 | |
76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T | 2 | 9 | 新肥库 | |
77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5T | 5 | 9 | 老肥吨袋 | |
78 | 电动葫芦 | 电动葫芦 | CD-2T | 2 | 9 | 6#库北侧 | |
检修分厂 | 79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10-10.47 | 10 | 6 | 检修分厂厂房 |
附件二
廉政建设声明书
:
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商务环境,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和保障,敬请贵公司与我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中,恪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超规格宴请本公司人员,亦不得对其馈赠礼金、礼品等。
二、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相互借贷,以及其它任何金钱上的往来。
三、不得接受本公司人员的请托,办理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五、正常的商业回扣由双方单位收受并办理企业财务正规收讫凭据,若发现本公司经办人员有个人收受或要求回扣归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法行为或利已行为,已经或可能损害本公司或贵方权益者,请勇于举报。
举报电话:请注明本公司的电话
举报邮箱:请注明本公司的邮箱
六、若因贵方与我公司人员共同故意行为导致我公司权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共同故意行为人的民事、刑事责任,并终止与贵方的一切交易往来。
七、我公司将不定期派员对贵方进行索取回扣等行为测试,对此类行为贵方及其属员若知情不举、有案不报,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方一切业务往来。
八、贵单位或其所属相关人员若有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馈赠礼品、邀游宴请、借贷金钱或给付本公司罚款,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贵单位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请贵方仔细阅读本声明书所列条款,若能确保遵守,还须就所列条款内容向本公司签署提供《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若不愿或不能恪守,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双方真诚合作,确保双方利益的依法维护,我方在与贵公司进行业务交往活动中,愿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方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接受请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蚀贵公司工作人员。
二、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三、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人员发生相互借贷。
四、我方绝不超常规宴请贵方业务承办人员。
五、我方绝对保证为贵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全力配合贵方对发现的不法事件进行核查处理。
六、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条款行为,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以下处理处罚,并绝无异议:
6.1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少(500元以内),且未因此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的损失,我方除接受贵公司批评教育、按违规不法金额20—30倍接受罚款、对我方当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提请贵方根据我方表现重新考虑保留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
6.2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超过500元或因违纪不法行为而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损失,同意取消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并同意按违规不法金额对我方处以20—30倍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赔偿。
6.3以上罚款和赔偿款可从我方供货款、工程款等款项中扣除。
6.4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承诺一式贰份,双方单位各执壹份。
八、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同意按贵方集团公司相关廉政建设规定及《廉政建设声明书》对客户的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承诺保证。
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认可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一、我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甲方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1 工程管理制度(请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制度罗列)
1.1工程申报管理制度
1.2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1.3施工单位材料管理制度
1.4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
1.5工程进度申报审核制度
1.6工程材料价格审批制度
1.7施工机械签证及结算制度
1.8机具外借管理制度
1.9施工单位信用比较管理制度
1.10施工单位进场管理制度
1.11施工过程签证验收制度
1.12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资料整理制度
1.13监理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宜化集团外来作业单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我方承认本承诺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单位(名称及公章):
维保单位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比选响应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及商务文件组成
1、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附件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信用资格证明文件;
行政许可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声明;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适用于标的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
2、报价表;(附件二)
分项报价表;
标的物清单;
3、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三)
4、近五年内业绩合同;(附件四)
5、供应商承诺书;(附件五)
6、异议投诉要求;(附件六)
二、技术文件组成
7、技术(服务)方案;(附件七)
8、技术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八)
9、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对比选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自身优势、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附件一(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需求方全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 )的(项 目 名 称)比选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授权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
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截图证明
需方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无效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参与资格逐条证明
供应商声明
供应商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 位 概 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职工总数 | 人 | |||||||
资产 情况 | 净资产: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负 债 :万元 |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 | 年 | |||||||
年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情形)
(需求方全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比选文件要求的我方能生产制造的(标的物名称)的比选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参与的比选项目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比选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正式授权代表(签章):
职 务: 职 务:
部 门: 部 门:
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二(报价表)
响应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总价(含税) | ¥: (大写) |
税率 | 6%增值税 |
交货期/工期 | |
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备 注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经评审最低价法共一轮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年 月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规格参数 | 制造商名称 国别/地区 | 维保期限 | 单价:元/人/天 | 总价 |
1 | 起重行车维保 | 维保人数7人 | 1年 | |||
2 | ||||||
3 | ||||||
4 | ||||||
5 | ||||||
总 计 | ¥: |
说明:1、分项报价总价必须与《报价表》一致;制造商名称列货物类适用。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3、分项报价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不限于以上内容,但必须包含以上内容。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联系方式:
报价时间: 年 月日
标的物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对于货物类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
备品备件等;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联系方式: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三
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日
附件四:
业绩合同
(近五年内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合同,具体份数按照前述比选文件要求,没有要求则不少于3份。)
附件五
供应商承诺书
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编号为的比选项目,在此项目比选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格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贵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4、不采取非法违规手段与其他供应商或贵公司相关人员串通以谋取项目成交,不损害贵公司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有偿娱乐、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败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6、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贵我双方签订的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缺陷;
7、按要求做好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8、公司一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出现被冻结账户、责令停产整顿等现状。
9、如中标后无特殊原因放弃执行本项目,同意扣除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承诺自我公司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被贵公司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公司负责。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异议投诉要求
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采活动不符合相关要求,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需求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投诉,具体内容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缺少如下内容的异议投诉函将导致无法答复:异议投诉人名称缺乏或者虚假(无名或者非实名异议投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少或者虚假;没有异议或投诉事项无法知道质疑内容;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无法确定其为授权代表;没有签字没有盖章等。
异议投诉应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挂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提出,如逾期,异议投诉人将丧失相关权利。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需求方将直接纳入黑名单。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八
技术偏离、响应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项目名称:
说明:应对照比选文件“第三章 项目要求”,逐条说明具体响应和偏离情况。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标的物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比选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联系电话:
时间:年 月日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或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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