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施工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施工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2】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163㎡,其中,门诊楼面积2072㎡,预检分诊面积91㎡,配套建设330㎡的消防水池,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水暖电外网、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2.3计划工期:
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海原县万福路
邮编:******
联 系 人:马振坤
电 话:0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2-1015室
邮编:******
联 系 人:王强、仲佳荣
电 话:0951-*******、137*****763 、152*****190
电子邮件:/
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标签: 门诊楼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