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临沂市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的公告

关于招募临沂市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有效解决参保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难点堵点,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现就公开招募我市首批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临沂市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包括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代表(不含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的医保管理人员)。首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0人,其中市直和每个县区(含沂河新区、高新区)各10人。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7月7日),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了解政务服务基本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有参与体验活动的意愿。

3.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勇于承担“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职责,敢于发表意见,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的能力。

4.本人或亲属有医疗保障业务需求(医保业务办理、就医购药结算等),每年有4次以上医保服务亲身体验。

5.熟悉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和业务经办流程,知晓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具有医疗卫生、政务服务、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登录市医保局门户网站或关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临沂市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经本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于7月7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兰山区北京路33号7楼医保局办公室)或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yybj @ly.shandong.cn。

(二)审核公示。市医保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筛选,市医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复审。审核通过后,由市医保局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定聘任人选。

(三)确定聘任。市医保局和各县区医保局为首批确定的“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颁发聘任证书,开展座谈培训。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暂定1年,期满后根据履职情况决定续聘。

附件:临沂市医保服务体验官(志愿者)报名表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标签: 服务体验 招募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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