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G2014GSXBA001
1.招标条件
北安农垦公安局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已由北垦公局发【2014】1号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农垦公安局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
2.4项目规模:北安农垦公安局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主要是换房盖、锅炉暖气检修、内外墙粉刷等零活维修。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2014年12月30日
总工期10天。
2.6招标范围:北安农垦公安局看守所办公楼和监所维修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8投资金额:约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于2014 年11月27日至2014 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安市战备路九道街丽水华庭一号楼111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安市战备路九道街丽水华庭一号楼111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参与本次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
联 系 人:张瑞国 手机号186*****980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实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安市战备路九道街丽水华庭一号楼111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先生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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