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招标公告
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招标公告
隆回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6月30日
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隆回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隆回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
3、采购代理编号:LHHF********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隆回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理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00元 | ******.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④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许可相关资质。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6月30日起至2022年07月0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回县教育局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40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资江北路(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9-*******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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