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汛物资(灯具)采购的招标公告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汛物资(灯具)采购的招标公告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汛物资(灯具)采购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黄丰分公司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河家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汛物资(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黄丰分公司及大河家分公司防汛灯具的采购。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投光灯(120W)6套、LED轻便移动灯(50W)60套防汛灯具的采购、供货(配套提供锂电池充电器及便携式背带)等相关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提供配套的使用、维护手册及相应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
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康杨镇康扬水电站;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黄丰分公司: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黄丰水电站;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河家分公司: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大河家水电站。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发货到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照明类灯具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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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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