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车辆处置(第二批)-川A0692C竞价公告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车辆处置(第二批)-川A0692C竞价公告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车辆处置(第二批)-川A0692C
标的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车辆处置(第二批)-川A0692C
项目编码:GR2020SC*******-2 挂牌价格3.555 万元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0-06-23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7-07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奥迪轿车川A0692C

品牌/车型

奥迪轿车

车牌号

川A0692C

车身

/

车身颜色

黑色

行驶公里数

(单位:公里)

******

上牌地区

成都

变速箱

/

排量

3.0

排放标准

/

购置日期

2005.11.22

注册日期

2005.11.22

保险到期日

2021.4

年检到期日

2021.4

发动机号

BBJ******

车架号

LFV6A24F*********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竞价参数

加价幅度:0.02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21*****XG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市 金牛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磊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21*****XG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17-02-25
批准文号东司总经纪(2017)30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3.55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四、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并在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由受让方自行缴纳。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五、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运管费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六、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程序当中,部分车辆保险以及年审已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以及交强险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八、看车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周四、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看车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看车联系人:王雪冰,联系电话:138*****557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西南联交所有权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十、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实物及与之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过户手续。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7-0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82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